江西睿科智造口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彭泽县医用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九江-彭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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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县医用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2025-08-14 09:23
信息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8-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
索引号: **** 公开日期: 2025-08-14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县医用新材料生产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5-08-14至2025-08-20,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219
通讯地址:****环境局
邮编:332700
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http://111.****.203:8000/jxout/syssp/gs/gs!npzgsView.action?gstype=2 dataid=4af6158c97d64a1d****8346f630ee27 operate=readonly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县医用新材料生产项目
**省/**市/**县/**新区迎宾大道数字产业园C1区
****
******公司
项目位于**省**市**县**新区迎宾大道数字产业园C1区,地理坐标:E116°35'32.475",N29°51'21.045",属于**项目,项目类别为: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项目租赁彭****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厂房,总用地面积为1118.7m2,项目厂址东面为******公司,南面为空地,西面为数字产业园B地块厂房,北面为******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租赁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干压机、冷等静压机、数控车床、三维混合机、推板窑炉等生产设备,建设1条义齿用氧化锆瓷块制造加工生产线、配套完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氧化锆瓷块60万片的规模。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14%。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厂界噪声控制执行《****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材堆放应定点定位,易起尘的物料要有遮盖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全封闭挡墙,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减缓施工对现场和厂外环境的污染。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抛弃,建筑垃圾、弃土应及时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料过程产生的投料粉尘,干压成型粉尘,外形加工粉尘以及喷墨废气。投料、干压成型、外形加工粉尘经密闭空间+集气罩+滤筒除尘处理后同经密闭空间+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喷墨废气一起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经加强收集和车间通风减少无组织排放。 DA001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承诺执行3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1.5kg/h,锆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和T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表1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和T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表2中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承诺执行0.5mg/m3,挥发性有机物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进行管控。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水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排放,尾水入长江。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本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边角料、除尘灰、废滤筒、废耐火砖经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抹布、废液压油、实验室废液、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必须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应满足我局核实确认的建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认真制定并落实监测计划,对废气、废水、噪声定期开展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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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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