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气二厂2025年延929井区智能厂站改造项目(招标编号:****)招标评标工作已完成,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14日开始,结束时间:2025年8月17日。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经理 |
| 1 | **** | ****1433.38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韩银兵 陕261****95430 |
| 2 | ****公司 | ****7937.7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李栋 鲁237********46279 |
| 3 | ****公司 | ****7606.38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马宁 鲁137********01238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以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四、其他
本次公示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bulletin.****.com/)》媒介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能源局。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
联 系 人:王海旭
联系电话:0911-****912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科技二路75号**石油办公楼
联 系 人:王浩
联系电话:029-****3984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