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电子元器件标准化厂房2号楼楼地面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一、修改评标办法中“4.2.3投标资格初步评审----资质动态核查”;
| 原文 |
修改后 |
||
| 资质动态核查 |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建函〔2024〕69号)要求,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开标当日,****委员会对抽取的N个投标人进行查询,并根据开标当日查询结果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登录**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cn/home)进行实时查询,并结合《****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748 号),对关系企业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评审,即:标书代写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道师合计不少12人。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投标人注册建造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资格初步评审不合格。 |
资质动态核查 |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建函〔2024〕69号)要求,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开标当日,****委员会对抽取的N个投标人进行查询,并根据开标当日查询结果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登录**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cn/home)进行实时查询,并结合《****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748 号),对关系企业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评审,即:标书代写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道师合计不少12人。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投标人注册建造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资格初步评审不合格。 |
二、本次澄清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三、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