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北治安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市——**省**县北治安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信息时间:2025-08-1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5日我局对**省**县北治安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74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5﹞33号

关于**省**县北治安饰面石材

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省**县北治安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审批委员会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拟投资8367.05万元建设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建设项目。本项目为**项目,采矿许可证**范围由13个拐点组成,**面积为0.3264km2,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深度为+601m至+430m,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设置一处工业场地(**;占地面积:400 m2)和洗车平台(**;占地面积:100 m2)。其余储运、公用工程**或依托现有。

建设规模: 饰面用花岗岩38万m3/a。

二、依据抚****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矿山开采过程采用湿式凿岩、湿式切割;矿山开采采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在爆破、装载等作业前后需增加洒水频次;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严格控制运输量,对道路进行洒水水抑尘,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矿石装卸过程采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矿石堆存前对矿石堆场进行地面硬化;废石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在东南侧设置废石运输口),同时废石采用苫布覆盖,装卸过程采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表土场播撒草籽,同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及农村地区”排放浓度限值。

运营期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

2.设置2座(1#和2#)集水池(**;容积:每座1000m3),**内设置排水沟,矿坑集水排入**集水池沉淀后回用于矿山生产、洒水抑尘、矿车清洗及矿山绿化;各开采平台开采阶段设置临时沉淀池(**;容积:300m3),湿式凿岩切割废水经各开采平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矿车清洗废水排入集水池(1#)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选用低噪声设备;自卸运输车辆经村庄时降低车速,禁止鸣笛,同时夜间不进行爆破作业和运输矿石。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1类标准。

4.废石堆放于临时废石场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表土堆放于临时表土场内,用于**生态修复;选取非雨季进行底泥清理,底泥含水率较低,清理后用于回填采坑。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机油、废油桶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建筑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本项目按《****公司(饰面石材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治理复垦。

6.本批复生效后,“关于**县土****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抚环审﹝2023﹞1号)”中涉及清原满族****采石场五采区的相关内容废止。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8.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9.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10.本项目由********分局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

2025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