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情况:****检察院办案业务技侦大楼供暖项目。
2.项目地点:****检察院院内。
3.最高限价:2.52万元。
4.服务内容:协助招标人开展本项目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项目法人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工作。
4.服务时限:自签订监理合同至工程竣工交付为止。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部门相关要求;
2.比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具备: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配备满足本项目的其他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3.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投标人****建设部网站、**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标书代写
4.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无亏损(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5.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完成的类似监理业绩证明。标书代写
三、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1.报价单、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招标代理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和财务报表。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密封报送。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3.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30至2025年8月21日18:30。标书代写
4.报名地点:****检察院检察综合部。
四、比选办法及中标方式
比选办法:本项目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比选,比****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议事机构最终确定。
中标方式:本项目结果公告比****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方式:0894-****009
联系人:孙国栋
联系电话:186****5165
地址:****检察院****综合部(**区八一镇和谐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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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