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霞关镇镇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苍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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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08-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霞关镇镇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4

关于《苍**霞关镇镇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苍**霞关镇镇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研究院编制,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3日——2025年9月12日(共30日)

邮寄地址:****规划局209(苍**灵溪**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 ****1206****政府)0577-****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苍**霞关镇镇区单元位于霞关镇域南侧,目前《苍**霞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府同意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组****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为了科学、合理地指导苍**霞关镇的开发建设,落实项目推进计划,特编制《苍**霞关镇镇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用地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霞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霞关镇区范围,北至兴霞村,西、南临靠**,总用地面积为27.19公顷。

三、用地现状

根据三调及现状建设情况,霞关镇区用地现状主要由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构成,其中建设用地为26.99公顷,占城镇总用地面积的99.26%;非建设用地为0.20公顷,占城镇总用地面积的0.74%。

1.建设用地

现状居住用地面积19.35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71.69%,主要为现状城镇住宅用地16.38公顷,****基地2.97公顷。

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68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6.22%,****派出所、****中心、机关团体用0.70公顷;****小学、****幼儿园0.93公顷教育用地;****卫生院0.05公顷医疗卫生用地。

现状商业商务用地1.02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3.78%,主要为****酒店及****公司等商业用地。

现状工矿用地0.08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0.30%,均为工业用地。

现状交通运输用地4.50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16.67%,其中公路用地2.21公顷,主要为现状海滨东路;**码头用地0.12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1.51公顷,主要为现状、金滨路、玉沙路、瑶洞路;交通场站用地0.66公顷。

现状公用设施用地0.28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1.04%,主要为原****公司、霞关公交站等用地。

现状特殊用地0.08公顷,占城镇现状建设用地的0.30%,主要为天后殿和妈祖杨府庙等宗教用地。

2.非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由现状耕地、林地以及湿地组成,其中,现状耕地主要为0.05公顷旱地,占现状非建设用地的25.00%;现状林地主要为0.12公顷其他林地,占现状非建设用地的60.00%;现状湿地主要为0.03公顷沿海滩涂。

四、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共15.9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8.80%。

(1)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5.98公顷,主要为金海湖豪园、安置房小区以及现状居民区等。

(2****社区设施服务用地

****社区设施服务用地1处,用地面积0.01公顷,****村委会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44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5.26%。

(1)机关团体用地

规****派出所、****中心,新增一处智慧渔港用地,机关团体用地面积0.77公顷。

(2)文化活动用地

规划滨一路以东、新霞路以南新增一处文化活动用地,文化活动用地面积0.08公顷。

(3)幼儿园用地

****小学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幼儿园用地,幼儿园用地面积0.30公顷。

(4)医疗卫生用地

****中心卫生院用地,新增一处医疗卫生用地,****卫生院进去扩建,医疗卫生用地面积0.28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3.58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3.19%,均为商业用地。主要****广场****农贸市场,以及镇区南侧规划新增的商业用地等。

4.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70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20.97%,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5.29公顷,主要为现状滨**路、金滨路、玉沙路、瑶洞路以及规划新增新霞路、滨一路、滨二路、瑶前路(暂名)、兴霞路(暂名)等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用场站用地0.18公顷,****车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0.24公顷,****停车场。

5.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19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0.70%。

(1)排水用地

规划排水用地面积0.06公顷,为规划新增的兴霞村农污处理终端。

(2)水工设施用地

规划水工设施用地面积0.12公顷,为规划新增的渔港三期管理用房项目。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0.21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0.79%。主要为镇区北厕的一处公园绿地0.16****广场用地0.05公顷。

7.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面积0.08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0.29%。主要为现状保留天后殿和妈祖杨府庙等宗教用地。

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地块

编号

规定性指标

指导性指标

备注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m)

配套设施

建议出入口方位

居住户数

(户)

居住人数

(人)

A-0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2033

1.0-1.8

42

25

20

E

27

95

A-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3974

1.0-1.8

42

25

20

W

53

86

A-03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15485

1.0-2.1

30

30

36

E

206

721

A-04

排水用地

1302

673

0.2

20

20

6

E

-

-

A-05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1390

1.0-1.8

42

25

20

E

15

53

A-06

公园绿地

1401

1614

-

-

65

-

公厕

-

-

-

A-07

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03

2367

-

-

-

-

停车场

-

-

-

A-08

水工设施用地

1311

1200

0.8

25

30

12

S

-

-

A-09

机关团体用地

0801

766

1.3-1.5

30

30

24

W

-

-

A-10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1616

1.0-1.8

42

25

20

S

21

76

A-1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546

1.0-1.8

42

25

20

N

7

26

A-12

幼儿园用地

080404

3023

-

-

-

-

幼儿园

W

-

-

现状保留

A-13

广场用地

1403

529

-

-

60

-

开闭所

-

-

-

A-14

机关团体用地

0801

4960

1.3-1.5

30

30

24

派出所

N

-

-

A-15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3075

1.0-1.8

42

25

20

W

41

144

A-16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13048

1.0-1.8

42

25

20

E、W

174

609

A-17

商业用地

0901

3213

1.3-2.0

40

20

50

W、S

-

-

B-01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1752

-

-

-

-

公交站

W

-

-

B-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10278

1.0-1.8

42

25

20

E、W

137

480

B-03

商业用地

0901

914

1.3-2.0

40

20

24

农贸市场

W

-

-

B-04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45985

1.0-1.8

42

25

20

****广场、公厕

W、S

613

2165

B-05

商业用地

0901

6695

1.3-2.0

40

20

24

-

-

-

B-06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664

1.0-1.8

42

25

20

/

9

31

B-07

宗教用地

1503

393

-

-

-

-

-

-

-

现状保留

B-08

商业用地

0901

6695

1.3-2.0

40

20

24

-

-

-

B-09

医疗卫生用地

0806

471

-

-

-

-

卫生院

-

-

-

现状保留

B-10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5872

1.0-1.8

42

25

20

S、N

78

274

B-11

医疗卫生用地

0806

2328

1.3-1.5

30

30

24

卫生院

W、E

-

-

B-1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6518

1.0-1.8

42

25

20

S、N

87

304

C-01

文化活动用地

080302

856

1.3-1.5

47

20

20

文化设施

W

-

-

C-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14419

1.0-1.8

42

25

20

W、S

192

673

C-03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7775

1.0-1.8

42

25

20

S、N

104

364

C-04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5707

1.0-1.8

42

25

20

S、N

76

266

C-05

机关团体用地

0801

2021

-

-

-

-

****中心

-

-

-

现状保留

C-06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12088

1.0-1.8

42

25

20

S、N

161

564

C-07

商业用地

0901

5714

1.3-2.6

40

20

50

S、N

-

-

C-08

商业用地

0901

4013

1.3-2.6

40

20

50

S、N

-

-

C-09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6312

1.0-1.8

42

25

20

S

84

394

C-10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4092

1.0-1.8

42

25

20

S、N

55

193

C-11

商业用地

0901

4748

1.3-2.0

40

20

50

开闭所

S、N

-

-

C-12

宗教用地

1503

358

-

-

-

-

-

-

-

现状保留

C-13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02

103

-

-

-

-

-

-

-

现状保留

C-14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618

1.5-2.0

42

25

20

S

8

28

C-15

商业用地

0901

3431

1.3-2.0

40

20

50

W

-

-

C-16

商业用地

0901

6438

1.3-2.0

40

20

50

S

-

-

五、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内道路系统由主干路、次干路、支组成。

海滨东路、**路为城市主干路,瑶洞路为城市次干路,金滨路、玉沙路、新霞路、滨一路、滨二路和兴霞路(暂名)、瑶前路(暂名)为城市支路,形成交通便捷的城市骨架。

规划道路控制一览表

路名

道路等级

规划红线宽度(m)

道路断面(m)

海滨东路

主干路

12-16

(2.5+7+2.5)(2.5+11+2.5)

**路

主干路

12

2.5+7+2.5

瑶洞路

次干路

7

0+7+0

金滨路

支路

8

0+8+0

玉沙路

支路

8

0+8+0

新霞路

支路

7

0+7+0

滨一路

支路

7

0+7+0

滨二路

支路

7

0+7+0

兴霞路(暂名)

支路

7

0+7+0

瑶前路(暂名)

支路

7

0+7+0

六、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经测算,规划区块最高日合计总用水量约为3125.5m3/d,****水厂供水统一供水,沿**路铺设管径为DN300的供水主干管接入霞关镇区,支管管径为DN150-DN200。

排水工程规划:污水总量为2531.66m3/d,污水经统一收****处理厂进行处理。雨水排放根据就近排放原则,雨水以最短的距离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电力工程规划:经计算,规划区块用电总负荷约为5922.18kW,规划区块电源由110kV沿浦变提供。

通信工程规划:规划区块内通信****营业厅接入。

燃气工程规划:规划区块内燃气气源引自马站LNG供气站。

七、专项工程规划

针对霞关镇主要灾害类型,重点开展面向“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城**全”等风险领域的灾害防治。****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和灾害事故应急指挥网络;****卫生院****中心、****中心功能;建立健全消防救援站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和规划的开敞空间,包括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学校等,设置避难场所。

防洪(潮)排涝规划: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镇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海塘防潮标准达到50年一遇。

消防规划:消防采用与生活用水管合并的低压制。消防水量按同一时间内火灾一次,历时2小时计,消防水量为20升/秒,消防给水系统设集中的水池,水池储量按3小时室内消火用水和1小时自动喷淋用地考虑。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道路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原道路上不足部分近期补齐;消火栓规格统一。

防风减灾规划:提高海洋灾害预防和应对能力,加快接入苍**风暴潮、海浪、海啸和赤潮等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实现县域统一指挥调度。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岸建筑退缩线,在海岸建 筑退缩线内实施建筑准入清单管控。落实海塘安澜工程,提升海塘防御标准,完善海洋灾害避难场所。

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规划本着“平时为主,平战结合”的人防战备方针,以平战结合为原则。

抗震规划:建设工程按国家颁布的《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建设,设计抗震烈度为6度。

八、附图

详见图集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政府****规划局)

图集(1).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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