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金乡镇城东、城南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苍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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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08-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镇**、城南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4

关于《苍****镇**、城南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苍****镇**、城南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3日——2025年9月12日(共30日)

邮寄地址:****规划局209(苍**灵溪**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3008****政府)0577-****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传导落实《苍****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优化**、城南单元用地功能布局,特编制《苍****镇**、城南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 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域为**镇**、城南单元,位于镇区的东部和**,总用地面积278.94公顷。

(二)建设现状

规划范围内现状以建设用地为主,其中**单元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13.54公顷,城南单元现状建设用地面积84.78公顷,用地涉及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

三、定位与规模

(一)功能定位

规划结合《苍****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镇**、城南单元发展定位为:工改示范区、产城共融区。

(二)用地规模

**单元:总用地面积156.46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36.69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9.15公顷,城镇留白用地面积为10.62顷。

城南单元:总用地面积122.48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87.85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5.84公顷,城镇留白用地面积为28.79公顷。

四、规划用地布局

(一)居住用地:**单元规划居住用地面积52.31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38.27%;城南单元规划居住用地面积30.21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34.39%,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单元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9.16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6.70%,其中机关团体用地面积0.74公顷、文化用地面积0.74公顷、教育用地面积7.69公顷。城南单元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1.97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3.63%,其中文化用地面积1.79公顷、教育用地面积8.39公顷、社会福利用地面积0.79公顷、体育用地面积1.00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用地:**单元规划商业用地面积0.55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0.40%。城南单元规划商业用地面积2.04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2.32%。

(四)工矿用地:**单元规划二类工业用地面积46.87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34.29%;城南单元规划二类工业用地面积25.80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29.37%。

(五)交通运输用地:**单元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2.03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6.12%。城南单元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3.32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5.16%,其中城镇道路用地面积12.14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面积0.92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0.26公顷。

(六)公用设施用地:**单元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53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12%,其中通信用地面积0.70公顷,邮政用地面积0.83公顷。 城南单元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84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0.96%,其中供水用地面积0.23公顷;环卫用地面积0.42公顷;消防用地面积0.19公顷。

(七)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单元中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4.24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3.10%。城南单元中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57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79%。

(八)特殊用地:特殊用地主要分布在城南单元,总用地面积2.10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2.39%,涉及宗教用地、文物古迹用地、殡葬用地,其中宗教用地面积0.58公顷,文物古迹用地面积0.33公顷,殡葬用地面积1.19公顷。

(九)陆地水域:**单元中涉及水域面积9.15公顷,城南单元中涉及水域面积5.84公顷。

五、道路交通规划

**、城南单元内规划城镇道路用地面积分别为22.03公顷、12.14公顷。本次规划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城镇道路网体系。

1.主干路为**大道、埭金线、金发路。

2.次干路为金狮北路、金狮路、坊庄路(暂名)、**大道、**路、岱石线、金文路、靖海路、金城南路、灵炎线、金发西路。

3.支路为金余路、工业区一街、工业区二街、东升路、运材路、金桥北路、金桥南路、狮山大道、商标路、宏业路、护城**路、御风路、金灵北路、金亭路、胜泰路、金寿路、金福路、金亭西路、金马南路、金灵路。

六、公用设施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水厂统一供水,规划沿龙金大道、**大道、岱石线敷设供水主干管(管径为DN400-DN700),通过主干管连接其他给水干管(管径为DN300、DN400),整体形成环状供水系统,规划预测**、城南规划范围内总用水量约为2.13万吨/日。

(二)污水工程规划

采用雨污分流制。

污水经统一收集后,排****处理厂进行处理。规划预测**、城南规划范围内平均日污水量为1.42万吨/日。

(三)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根据地形条件,雨水管网规划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分散排放、就近排放的原则进行布置。

(四)电力工程规划

由110KV卫城变供电和110KV营州变供电。规划预测**、城南规划范围内总电力负荷约为13.55万KW。

(五)通信工程规划

本规划范围内电****支局、邮政支局接入。

(六)燃气规划

远期接**然气门站。

(七)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城南单元内原垃圾转运站,建设为小型垃圾转运站,收集并转运镇区生活垃圾。**、城南单元内共规划8处公共厕所。

七、综合防灾规划

(一)防洪排涝规划

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

(二)抗震规划

规划范围的地震基本烈度值为Ⅵ度。

(三)消防规划

规划****消防站用地,总用地面积0.19公顷。

(四)人防规划

按《**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试行)》配建人防地下室。

八、附图

详见图集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政府****规划局)

附图.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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