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8-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苍**望里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苍**望里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研究院编制,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3日——2025年9月12日(共30日)
邮寄地址:****规划局209(苍**灵溪**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0136****政府)0577-****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传导落实《苍**望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更好的推进望里镇产业发展及环境品质提升,引导城镇内各项建设用地合理有序地开展,特编制《苍**望里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望里镇镇区,总用地面积119.94公顷。
(二)建设现状
规划范围内现状以建设用地为主,现状建设用地面积93.64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78.07%,用地涉及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三、定位与规模
(一)功能定位
规划结合《苍**望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望里镇发展定位为:工业强镇、商贸重镇、宜居名镇。
(二)用地规模
规划总面积为119.94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11.43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5.72公顷,城镇留白用地面积为2.79公顷。
四、规划用地布局
(一)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6.90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42.09%,包含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住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39.70公顷、商住用地面积为7.01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19公顷。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0.32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9.26%,其中机关团体用地面积0.81公顷、文化用地面积1.37公顷、教育用地面积6.67公顷、体育用地面积0.15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0.46公顷及社会福利用地面积0.87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商业用地面积0.55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0.49%。
(四)工矿用地:镇区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镇区东侧、西侧、北侧,总用地面积27.87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25.01%。
(五)交通运输用地: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7.38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5.60%。其中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面积0.49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0.46公顷。
(六)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2.14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92%,****水厂、110KV变电站、供电所、环****支局等。
(七)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6.17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5.54%。
(八)特殊用地:规划特殊用地面积0.1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0.09%。主要为镇区东面的宗教用地。
(九)陆地水域:规划陆地水域面积5.72公顷。
| 规划用地构成表 | ||||
| 序号 | 用地分类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ha) | 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
| 1 | 07 | 居住用地 | 46.90 | 42.09% |
| 0701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9.7 | 35.63% | |
| 0701/09 | 商住用地 | 7.01 | 6.29% | |
| 0702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19 | 0.17% | |
| 2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0.32 | 9.26% |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81 | 0.73% | |
| 0803 | 文化用地 | 1.37 | 1.23% | |
| 0804 | 教育用地 | 6.67 | 5.99% | |
| 0805 | 体育用地 | 0.15 | 0.13% | |
| 0806 | 医疗卫生用地 | 0.46 | 0.41% | |
| 0807 | 社会福利用地 | 0.87 | 0.78% | |
| 3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55 | 0.49% |
| 0901 | 商业用地 | 0.55 | 0.49% | |
| 4 | 10 | 工矿用地 | 27.87 | 25.01% |
| 100101 | 一类工业用地 | 2.42 | 2.17% | |
| 100102 | 二类工业用地 | 25.45 | 22.84% | |
| 5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17.38 | 15.60% |
| 1207 | 城镇道路用地 | 16.43 | 14.74% | |
| 120802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0.49 | 0.44% | |
| 120803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46 | 0.41% | |
| 6 | 13 | 公用设施用地 | 2.14 | 1.92% |
| 1301 | 供水用地 | 0.38 | 0.34% | |
| 1303 | 供电用地 | 1.04 | 0.93% | |
| 1306 | 通信用地 | 0.2 | 0.18% | |
| 1309 | 环卫用地 | 0.34 | 0.31% | |
| 1310 | 消防用地 | 0.18 | 0.16% | |
| 7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6.17 | 5.54% |
| 1401 | 公园绿地 | 5.7 | 5.12% | |
| 1403 | 广场用地 | 0.47 | 0.42% | |
| 8 | 15 | 特殊用地 | 0.1 | 0.09% |
| 1503 | 宗教用地 | 0.1 | 0.09% | |
| 9 | 小计 | 建设用地面积 | 111.43 | 100.00% |
| 10 | 17 | 水域 | 5.72 | |
| 1701 | 河流水面 | 5.72 | ||
| 11 | 城镇留白用地 | 2.79 | ||
| 12 | 合计 | 总用地面积 | 119.94 | |
五、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城镇道路用地面积16.43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4.74%。本次规划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城镇道路网体系。
1.主干路为瓦海路、望中路。
2.次干路为望新路-工业一路、站北路-**路、望港路、环城南路(暂名)。
3.支路为工业二路(暂名)、工业东路(暂名)、工业西路(暂名)、工业北路(暂名)、马鞍大道、民族街、南茶寮大街、公园南路、学林路及其他规划道路。
六、公用设施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水厂统一供水,规划沿瓦海路、站北路-**路、望中路、望港路-望洲路敷设供水主干管(管径为DN300mm、DN400mm),通过主干管连接其他给水干管(管径为DN200mm、DN300mm),整体形成环状供水系统,预测本规划范围内总用水量约为1.05万吨/日。
(二)污水工程规划
采用雨污分流制。
污水经统一收集后,排****处理厂进行处理。预测本规划范围内平均日污水量为0.70万吨/日。
(三)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根据地形条件,雨水管网规划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分散排放、就近排放的原则进行布置。
(四)电力工程规划
由由110kV望里变供电。预测本规划范围内总电力负荷约为2.70万KW。
(五)通信工程规划
本规划范围内电****支局接入。
(六)燃气规划
远期接**然气门站。
(七)环卫设施规划
保留镇区现状垃圾中转站(位于公园南路10号),进行升级改造,功能仍为环卫用地。本规划范围及周边区域规划6座公厕。
七、综合防灾规划
(一)防洪排涝规划
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
规划范围的地震基本烈度值为Ⅵ度。
****消防站用地,总用地面积0.18公顷。
(四)人防规划
按《**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试行)》配建人防地下室。
八、附图
详见图集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政府****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