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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5-08-15
****环境局**分局
2025-08-15
公示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新塘**段综合治理项目 | **市盐官镇、丁桥镇、黄湾镇 | **** | 对**市****翻水站-老木渔山港)进行综合治理,涉及 河道总长约 20.72 公里。项目共清淤河道长约 8 公里,疏浚土方约 9.8 万立方米,新 建护岸长约 23.3 公里,整修河岸绿化约 14 万平方米,新增水土保持措施约 8.6 万平 方米,同时完善亲水平台、河埠等相关配套设施。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 合理布置施工用地,减少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将临时用地恢复原状,及时组织复耕或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尽量避开4~6月的鱼类繁殖期;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放施工废水,防止扰动水体,以减轻施工带来的水生生物影响;涉水施工结束后,通过播撒植物种子、底栖动物引种增殖、鱼类人工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措施,系统性恢复水生生态系统功能。 (2)环境空气 施工区周边设置简易隔离围屏,土方开挖避开春季大风天气;工区内定期洒水降尘,裸露土方简易覆盖,土方中转场配备喷淋装置或雾炮机。加强机械车辆维修保养,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进出场地清洗车轮底盘;运输路线绕行环境敏感区。清淤作业加强现场管理,必要时喷洒生物除臭剂;施工前通知居民门窗,大风天气暂停作业。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排放机械,高排放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 (3)地表水环境 施工车辆与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淤泥尾水经絮凝沉淀后排入农田蓄水沟用于灌溉;排水沟排水采用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弃土、弃渣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覆盖、清运,防止弃土、弃渣经雨水冲刷后,随地表径流进入河道。定期清理沉淀池和集水沟沉淀淤泥,加强对隔油油脂的外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声环境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机械远离居民点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围挡隔离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强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并要求施工车辆途径居民区时慢速行驶。 (5)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部分回填,部分可作为可回收和可再利用的 **综合外卖利用,剩余极少部分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固废集中收集后运到市政指定地点处理;隔油池油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营运期:/ 按以上要求进行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0573-****9023;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