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5日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省******办事处蚩尤路以东、**大道以南,地块面积为20369m2,地块北至**大道,**空地,南至**路,西至空地。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6.111090°,纬度35.391196°。
依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本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故本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本次调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年7月,******公司开展环境调查评估工作,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工作,并编制完成《巨****园区职工宿舍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初步调查监测结果
本次调查初步采样阶段在地块内设置土壤监测点位6个,地块外布设对照点位1个。设置地下水监测井3口,地块外布设对照点位1个。共采集土壤样品21个(包含2个平行样品);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包含1个平行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土壤各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所有检出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要求。
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该地块土壤毒理性污染指标浓度低于相应评价标准,环境质量基本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因此,本次调查认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
(已压缩)巨****园区职工宿舍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