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中心;
建设地点:**县平凯街道晓教村晓教场组;
建设性质:**;
建成时间:2025年4月;
建设规模和内容:租赁用地面积9521.07m2,总建筑面积6178.54m2,****康复中心1栋,辅助用房1栋。院内设有中医康复科、内科、儿童康复科、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超声科等科室以及中医康复治疗室、多感官训练室、感觉统合训练室、音乐治疗室、个训室、生活技能训练室、情绪干预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设置住院床位36张,预计门诊接诊量50人次/d。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24年8月,**市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颁发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为****。
(2)2024年8月,**泓景****公司编制完成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
(3)2024年10月,秀山****生态环境局以渝(秀)环准〔2024〕28号文对《重********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4)2023年11月,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9月完成建设投入试生产。
(5)2024年10月1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0241MAD5N5MX4C001W
该项目建成至今,无其他环保投诉、环保纠纷、环保处罚等事件。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比6.0%
(四)验收范围
与环评阶段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准书,验收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基本上保持一致。项目不存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中重大变动的情形。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病房、门诊生活污水、清洁废水等,通过污水管道改造,将住院楼、门诊楼以及食堂、洗衣房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站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池+生化反应池+二沉池+深度处理+消毒池”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非限制性绿地标准后用于绿地浇灌。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处理站臭气、危险废物暂存间臭气、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臭气、危险废物暂存间臭气、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机净化处理后以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设备噪声和病人活动噪声。噪声设备经过选用低噪声,并且对设备进行隔声、减震等措施;对于人群活动噪声,采取限制活动范围、设置隔离带等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特殊废液、生活垃圾、废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废活性炭等。医疗废物分类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其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具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暂存后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特殊废液、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清掏、消毒、运输、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2025.4.10-4.11,******公司对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QGH2025CF0063)。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施与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能够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中心食堂油烟废气排口排放的油烟、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表1中标准限值,排放达标。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氨、硫化氢、氯气、甲烷和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期间,****中心污水处理站排口所排放的pH、三氯乙醛*、五日生化需氧量、六价铬、动植物油类、化学需氧量、嗅和味、总余氯、悬浮物、氟化物、氨氮、氯化物、氰化物、汞、溶解性总固体、甲醛、砷、硒、硼、粪大肠菌群、色度、苯、蛔虫卵*、钒、钙、钠、钴、钼、铁、铅、铍、铜、锌、锰、镁、镉、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浑浊度,其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类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其它排放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表1中非限制性绿地、表2中标准限值,排放达标。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期间,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排放达标。
五、验收组现场检查情况及结论
通过现场核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较齐全,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措施能够落到位,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目的,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县平凯街道晓教村晓教场组
联系人:彭奎
联系电话:186****690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中心****小组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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