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仁善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秀山仁善康复医疗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重庆-重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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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中心;

建设地点:**县平凯街道晓教村晓教场组;

建设性质:**;

建成时间:2025年4月;

建设规模和内容:租赁用地面积9521.07m2,总建筑面积6178.54m2,****康复中心1栋,辅助用房1栋。院内设有中医康复科、内科、儿童康复科、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超声科等科室以及中医康复治疗室、多感官训练室、感觉统合训练室、音乐治疗室、个训室、生活技能训练室、情绪干预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设置住院床位36张,预计门诊接诊量50人次/d。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24年8月,**市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颁发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为****。

(2)2024年8月,**泓景****公司编制完成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

(3)2024年10月,秀山****生态环境局以渝(秀)环准〔2024〕28号文对《重********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4)2023年11月,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9月完成建设投入试生产。

(5)2024年10月1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0241MAD5N5MX4C001W

该项目建成至今,无其他环保投诉、环保纠纷、环保处罚等事件。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比6.0%

(四)验收范围

与环评阶段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准书,验收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基本上保持一致。项目不存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中重大变动的情形。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病房、门诊生活污水、清洁废水等,通过污水管道改造,将住院楼、门诊楼以及食堂、洗衣房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站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池+生化反应池+二沉池+深度处理+消毒池”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非限制性绿地标准后用于绿地浇灌。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处理站臭气、危险废物暂存间臭气、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臭气、危险废物暂存间臭气、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机净化处理后以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设备噪声和病人活动噪声。噪声设备经过选用低噪声,并且对设备进行隔声、减震等措施;对于人群活动噪声,采取限制活动范围、设置隔离带等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特殊废液、生活垃圾、废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废活性炭等。医疗废物分类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其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具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暂存后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特殊废液、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清掏、消毒、运输、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2025.4.10-4.11,******公司对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QGH2025CF0063)。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施与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能够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中心食堂油烟废气排口排放的油烟、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表1中标准限值,排放达标。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氨、硫化氢、氯气、甲烷和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期间,****中心污水处理站排口所排放的pH、三氯乙醛*、五日生化需氧量、六价铬、动植物油类、化学需氧量、嗅和味、总余氯、悬浮物、氟化物、氨氮、氯化物、氰化物、汞、溶解性总固体、甲醛、砷、硒、硼、粪大肠菌群、色度、苯、蛔虫卵*、钒、钙、钠、钴、钼、铁、铅、铍、铜、锌、锰、镁、镉、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浑浊度,其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类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其它排放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表1中非限制性绿地、表2中标准限值,排放达标。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期间,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排放达标。

五、验收组现场检查情况及结论

通过现场核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较齐全,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措施能够落到位,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目的,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县平凯街道晓教村晓教场组

联系人:彭奎

联系电话:186****690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中心****小组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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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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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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