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审批
广西-贵港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31日
标 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字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5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5-08-15 09:0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

现就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继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二、上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设立的金****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并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7月31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