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内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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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监内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10:36
评审专家名单 林琪,庄礼瑜,林强,林丽葆,施燕妮
总中标金额 ¥205.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东英、陈丽梅、刘杰、赵斌
项目联系电话 0591-****3505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县南屿镇窗厦村悬**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金梅 0591-****5589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3505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docx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监内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市**县梅溪上浦村396号**1号10#1004 2,052,000.00元 94.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监内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监内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监内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2,052,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琪
评审专家: 庄礼瑜 、 林强 、 林丽葆 、 施燕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省****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其中财政预算36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0万元),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610万元(即财政预算36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0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61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50万元-100万元(含)部分按0.9%收取,1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按0.5%收取,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0.3%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中信银行**江滨路支行, 账号:761********0001847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监内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3.2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情况:****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委员会评议,****最终得分94.89分,排名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南屿镇窗厦村悬**

联系方式:林金梅 0591-****558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

联系方式: 0591-****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英、陈丽梅、刘杰、赵斌

电话: 0591-****3505

****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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