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检测废液处置项目采购邀请

审批
江苏-淮安-金湖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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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1274/2025-00154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8-15
文 号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实验室检测废液处置项目采购邀请

受****的委托,********实验室检测废液处置项目进行网上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实验室检测废液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金额要求

(一)项目简要说明:****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控站点运维基础保障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管理局关于印发《****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等文件要求,我县境内戴楼**国控水质自动站、**生****实验室废液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及时处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二)采购预算:3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采购;(不是联合体参加即可)

3.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1-4条资质要求必须提供,有一项不提供不满足、做无效标处理)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四、采购文件信息

(1)本项目****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在2025年8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1:30前,递交至**县园林南路288****中心三楼中庭北(业务一部),逾期将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后,采购文件将从邮箱发送,请供应商注意查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响应文件。(如有特殊原因无法现场报名,可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箱:****@qq.com,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人)

(3)报名材料:

1.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格式后附)

2.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五、采购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5: 0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中心三楼西二区开标三室

3.****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4.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注:逾期递交的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采购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5年8月21日15: 00

2.开标地点:(**县园林南路288****中心三楼西二区开标三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

(2)地址:**县

(3)采购人联系人:王书玲

(4)联系电话:153****2915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伍工 电话:****6001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伍工 电话:189****1390

(3)联系地址:**县园林南路288****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4)电子邮箱:****@qq.com

八、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开标。逾期递交的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1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发包人(承包人)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代理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附件: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docx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