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省**市****公益性骨灰寄存堂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内容相应变更。
3、本澄清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市建****办公室
地 址:**市东浦新区1号
邮 箱:****@163.com
联系电话:0451-****7031
招 标 人:****
地 址:**市**大街7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0451-****22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群力外滩1898A8栋2单元1801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176****3276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