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特钢冶炼提升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丽水-云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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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特钢冶炼提升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5-08-15 11:35:4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特钢冶炼提升技改项目

****

云**白**街道金盛街88号

华宏钢铁在位于**省**市云**白**街道金盛街88号的空分厂区内2017 年建设了《年产9600万标准立方氧气制氧车间建设项目》,2017年9****环保局对该项目的批复(云环审)[2017]49号),项目于2018年6月建成投产,并在2019年3月底完成了自主验收。 现企业为提升产品品质,企业计划在该厂区内新增750立方二氧化碳液体储罐及一套气化系统,通过管道供气的形式给主厂区供给(两厂区紧邻,项目北侧即为主厂区),二氧化碳的作用包括降低炉温、增加炉内压力、提高炉内气体的流动性,二氧化碳不与物料反应,最终仍以二氧化碳的形式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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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施工作业,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安装。安装过程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尽可能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并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实行雨污废分流,净水循环系统外排水作为浊水循环系统补充水,浊水循环系统通过旋流沉淀和磁盘废水分离净化后达到《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中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回用水主要水质控制指标后回用;现有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总氮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

轧钢废气无组织排放,轧钢车间边界颗粒物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标准,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东、南、西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中再生处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你单位必须登录**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796 传真:****501

通讯地址:云**梨园路40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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