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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5年九支干渠与导流沟清淤工程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5日 11:3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2934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鹤鸣湖镇胜利村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7****17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岗区**区**路117号5层2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2934 | ||
| 附件1 | 图纸清单.zip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九支干渠与导流沟清淤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5-08-07,更正为:2025-08-15。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8-14,更正为:2025-08-22。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8 14:00:00,更正为:2025-08-26 14: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8-18 14:00:00,更正为:2025-08-26 14:00:00。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5日
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县鹤鸣湖镇胜利村西
联系方式:157****1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岗区**区**路117号5层20号
联系方式:187****293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87****2934
****
2025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