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苗店镇人民政府社旗县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苗店镇一期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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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苗店镇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苗店镇一期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苗店镇一期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建设范围涉及1个乡(镇),共计2个行政村的2个自然村的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化粪池建设以及2个自然村的2个黑臭水体治理等。

2.4项目地点:**县苗店镇境内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如有)、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6工期: 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3.4投标人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制度(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标书代写

3.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及减半缴纳、承诺函四种方式。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电****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及减半缴纳

纳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对评价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或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取消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社公管办【2023】3号)。

(4)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AAA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8日08时00分至2025年09月09日9时30分。潜在投标人网上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5年09月09日9时30分(**时间)

5.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6.2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6.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8538。

6.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苗店镇苗店街

联 系 人:柏林

联系方式:199****52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宛**汉冶街道汉冶路儒林御座D区四号楼三单元1301室

联 系 人:张巧

电 话:188****7874

监督部门:****环境局**分局

联系人:宋江娟

联系电话:0377-****1717

地址:**省**市**县建设路与**路交叉口北13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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