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浦口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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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浦口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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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组配分类: 财政决算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8-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彩票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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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24年,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我区支出13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我区支出28.23万元,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我区支出1033.18万元,共计1074.41万元。现将2024年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

(一)资金总体规模

2024年度我区支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共计13万元。其中:残疾人福利类6万元,儿童福利类7万元。

(二)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项目一:****社区康复服务6万元

****民政厅《****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民福〔2018〕21号)、《关于****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的通知》(苏民事〔2022〕7号)等文件,****社区康复工作。2024年度支出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6万元,全部用于****社区康复服务点项目。桥林街道残疾人之家改造****社区康复服务点,2024年被评为省级服务点。全年服务对象38人,参与康复训练2754人次。

项目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7万元

****民政厅《****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民儿童〔2019〕4号)文件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按学期发放助学金,2024年我区共支出中央福彩公益金7万元,共资助5名孤儿,发放补助7万元,经调查,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

(一)资金总体规模

2024年度我区支出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28.23万元。其中:残疾人福利类5万元,儿童福利类16.23万元,社会公益类7万元。

(二)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项目一:****社区康复服务5万元

****民政厅《****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民福〔2018〕21号)、《关于****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的通知》(苏民事〔2022〕7号)等文件,****社区康复工作。2024年度支出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6万元,全部用于****社区康复服务点项目。2023年在桥林街道残疾人之家改造****社区康复服务点,2024年被评为省级服务点。全年服务对象38人,参与康复训练2754人次。

项目二:“明天计划”1.23万元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补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社〔2024〕47号)、2024年10月我市根据《**省“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苏民儿童〔2019〕2号),对经由**区民政部门受理审核符合“明天计划”救助范围的2名困境儿童,共支付资助资金1.23万元,剩余资金0.77万元按规**转2025年度使用。

项目三:****工作站项目15万元

根据《关于确定新增120个省级示****工作站暨办好2024年儿童福利领域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苏民儿童〔2024〕3号)。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我区共支出15万元,已经用于汤泉街道的未保站建设,通过省市验收,为包括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兴趣培养、学业帮扶、个案辅导等活动共计50余场次,受益人次达500余人次。

项目三:社会公益服务项目资金7万元

****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4年**省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补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社〔2024〕47号)要求,下达我区的福彩公益金“公益守护行动”项目7万元,用于探访对象梳理,确定了探访名单,采买了暖心包,并开展入户探访53人次。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情况

(一)资金总体规模

2024年度我区支出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1033.18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985.55万元,残疾人福利类16.45万元,儿童福利类11.68万元,社会公益类19.5万元。

(二)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项目一:老年人福利类985.55万元

支持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985.55万元。2024年,统筹用于支持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重点用于支持全区养老机构建设管理、社区居家各类养老服务供给等。2024年,新增31张养老机构床位;开展145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设置5张省级标准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40人次;**社区老****服务中心1个;新增3****社区银发助餐点。项目联系人:戴志英;联系电话:025-****2686。

项目二:残疾人福利类16.45万元

****社区康复服务项目16.45万元。根据《关于加快****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宁民事〔2022〕65号)文件精神,****社区康复项目服务情况、保障对象需求人数、创建省级示范点机构。2024年度我区支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45****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支持桥林街****社区康复服务点开展规范服务,****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促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发展。项目联系人:赵士彦;联系电话:025-****6305。

项目三:儿童福利类11.68万元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宁民规〔202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民儿童(2020)1号);《关于发放我市重病重残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的通知》(宁民儿童(2020)121号)文件精神,预拨星甸街道2024年四季度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补贴11.68万元,用于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项目联系人:赵静;联系电话:025-****9782。

项目四:社会公益类19.5万元

****超市补贴项目7.5万元。根据《关于印发〈****超市绩效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民慈社〔2021〕9号)》文件中关于运营补贴基础条件“****超市的慈善募集款物总额、为政府指定对象提供销售服务销售额、为政府指定对象提供上门服务的服务人次的综****超市前20%”相关标准,经讨论决定,此次申报评估的1家****超市纳入到本年度申报补贴审核及绩效评估。经材料审核、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等,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绩效奖励申报资金改造补贴10万元,运营补贴5万元,合计15万元。考核后实际奖励资金改造补贴10万元,运营补贴5万元,合计15万元。市、区按1:1分担。本次市级补贴拨付金额为7.5万元。项目联系人:黄海燕;联系电话:025-****1982。

支持社区为老为小助残助困服务10万元。根据《关于下达 2023 ****社区建设等补助资金的通知》宁民基【2023】136号文,**市下达我区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10万元,****社区做好为老为小助残助困等服务。分别拨付2万元给5****社区为老为小助困等服务,分****社区福彩公益补助、星甸街道王村村福彩公益补助、****社区福彩公益补助、****社区福彩公益补助、桥林街道高汤村福彩公益补助。项目联系人:黄海燕;联系电话:025-****1982。

支持公益性骨灰堂项目2万元。根据《**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民事〔2023〕93号)相关要求,拨付桥林街道公益纪念堂运营补助2万元,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骨灰堂的水电、日常保洁、安保、小维修等物业费用;“清明节”期间确保骨灰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而额外增加的保洁、安保及维护人员等支出。项目联系人:陈庆勇;联系电话:025-****935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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