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局:
你局上报《关于****陵园等9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请示》(武退役军人局〔2025〕12号)收悉。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陵园等9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保护范围以各处烈士纪念设施宗地图红线基准线为界,分别为:
1.国家级烈士纪念****陵园〔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836号;宗地图不动产单元号:350****05019GB00948W****0000〕,**:以界址线为界,东邻陡坎,西至:以界址线为界,西邻崇溪东路,南至:以界址线为界,南邻林地,北至:以界址线为界,北邻道路,保护范围面积52036.27平方米。
2.省级烈士纪念设施闽北革命烈士纪念碑〔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350号;宗地图不动产单元号:350****01016GB00443W****0000〕,**:以界址线为界,邻路,西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路,南至:以界址线为界,邻空坪,北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路,保护范围面积559.60平方米。
3.县级烈士纪念设施陈昭礼烈士殉难处纪念碑〔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348号;宗地图不动产单元号:350****01022GB00593W****0000〕,**:以界址线为界,邻绿化带,西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茶园,南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路,北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茶园,保护范围面积101.70平方米。
4.县级烈士纪念设施黄道烈士纪念碑〔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349号;宗地图不动产单元号:350****03002GB00002W****0000〕,**:以界址线为界,邻茶园,西至:以界址线为界,**泥坪,南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路,北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苗圃,保护范围面积100.23平方米。
5.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四渡桥阻击战纪念碑〔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351号;宗地图不动产单元号:350****03007GB00007W****0000〕,**:以界址线为界,邻路,西至:以界址线为界,**林地,南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路,北至:以界址线为界,邻林地,保护范围面积184.97平方米。
6.县级烈士纪念设施虎山庙大屠杀地址纪念碑〔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352号;宗地图不动产单元号:350****05018GB00289W****0000〕,**:以界址线为界,邻茶园,西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茶园,南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茶园,北至:以界址线为界,邻竹林,保护范围面积101.57平方米。
7.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六烈士纪念亭(碑)〔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353号;宗地图不动产单元号:350****01016GB00446W****0000〕,**:以界址线为界,邻路,西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路,南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路,北至:以界址线为界,邻路,保护范围面积219.86平方米。
8.烈士纪念设施**市乌墩烈士集中安葬区〔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354号;宗地图不动产单元号:350****01001GB00652W****0000〕,**:以界址线为界,****殡仪馆用地,西至:以界址线为界,****殡仪馆用地,南至:以界址线为界,****殡仪馆用地,北至:以界址线为界,****殡仪馆用地,保护范围面积1289.59平方米。
9.烈士纪念****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区〔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932号;宗地图不动产单元号:350****01003GB00346W****0000〕,**:以界址线为界,****陵园用地,西至:以界址线为界,****陵园用地,南至:以界址线为界,****陵园用地,北至:以界址线为界,****陵园用地,保护范围面积215.66平方米。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确保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防止设施被非法侵占。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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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