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6日,****根据“****他唑巴坦酸产品精制项目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制药》(HJ 792-20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他唑巴坦酸产品精制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厂区内。克拉维酸口服无菌车间,无新增占地。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入资金97.3万元,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及生产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无新增环保投资。
(5)建设内容:在克拉维酸口服无菌车间利用旧原有生产线生产他唑巴坦酸(精制),设计产能为45吨/年,****建设部分公辅设施。
(6)建设规模:项目改扩建后年生产他唑巴坦酸(精制)45t/a。
(7)劳动定员:本次改扩建不新增职工人数,由厂内现有职工内部调配。
(8)工作制度:全年生产天数330天,三班两倒制,由****生产克拉维酸钾和他唑巴坦酸(精制),所以他唑巴坦酸年生产时间2812.5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8月,******公司编制了《****他唑巴坦酸产品精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2023年10月23日取****开发区****管理局关于《****他唑巴坦酸产品精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批复“同开审批环函〔2023〕10号”;
于2017年12月14日申领获取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并于2024年1月9日进行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审批通过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8日。
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4年8月,完工时间为2024年12月,调试时间为2025年1月到2025年4月。本项目验收技术工作承担单位为:**青沐****公司,现场勘查时间为:2025年4月。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本次验收的范围:本项目建设的内容。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经讨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同意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通过。现进行公示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