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三**路31****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9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县石坝镇**村稔子坑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选址于**县石坝镇**村稔子坑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的“畜牧+种植”****养殖场,该猪场在《**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2022~2026)环境影响报告书》****养殖场清单内,已取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总占地面积约93060m2,总建筑面积约27762.68m2。项目建成后预计标准生猪年存栏量约3万头,生猪年出栏量约6万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栋2层育肥楼、1栋3层种猪楼、1****处理站、1套沼气处理系统、1栋粪渣暂存间,以及配套洗消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配套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废水约186m3/d。****处理站处理达到其中CODCr、BOD5、氨氮、总磷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其他污染因子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及**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一类区域排放限值的两者较严值要求后,用于项目红线内375亩经济林地浇灌,不外排至水体环境。 2、废气 主要来源于猪舍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粪渣暂存间恶臭、无害化一体设备臭气、沼气燃烧废气。 猪舍恶臭气体经采用优化饲料、干清粪工艺、设置除臭水帘、喷淋除臭液、加强猪场卫生管理、控制饲养密度、加强场区绿化等综合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及时清理外运猪粪、沼渣和污泥等固体废物;收粪渣暂存间经碱液喷淋除臭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并定期对粪渣暂存间喷洒生物除臭剂。无害化处理一体设备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等综合措施处理后经碱性喷淋除臭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沼气通过脱水、脱硫设施净化后作为燃料输送燃气灶和沼气发电机。 3、固体废物 病****设备处理后与猪粪、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肥料厂处理。医疗垃圾、消毒剂包装物、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