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包兰线迎水桥至干塘区段换轨大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公司计统部《****公司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环保指标、第一次技术改造投资等计划的通知》(兰铁计统函〔2025〕161号)、《****公司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次技术改造等投资计划的通知》(兰铁计统函〔2025〕198号)下****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包兰线迎水桥至干塘区段换轨大修项目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大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工程地点:包兰线迎水桥至干塘区段。
工程规模:包兰线迎水桥至干塘区段换轨大修,工作量共计6.35km。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25年包兰线迎水桥至干塘区段换轨大修项目招标所有工程量。
标段划分: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集团有关规定,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122天。
2.3 其他说明:无。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具有承担与报价(投标)标的相符合的经济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铁路营业线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
3.3本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4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诉讼和仲裁。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被解除合同。
3.6根据《关于修订〈****公司铁路建设及地方涉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资完成与招投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兰铁建设函〔2019〕84号)文件要求,凡在考核期内的单位,不接受投标。
3.7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安全事故,****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较严重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3.8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3.9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银行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5日18时00 分至2025年8月20日18时00分,在****@163.com 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有效缴费凭证。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4时10分至2025年9月1日14时4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4时40分,地点为**省**市**区**路72****宾馆1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投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index上发布。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车站广场56号
邮编:755000
联系人:杨锦思
电话:0955-****3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931-****495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市电0931-****168,路电071-26168
8.异议受理方式
8.1异议受理:仲工 电话:0931-****02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