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浜楔形绿地C1b-02地块至C1b-06地块空中连廊项目核准的批复

审批
上海-上海-浦东新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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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核〔2025〕34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8-15

上****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家浜楔形绿地C1b-02地块至C1b-06地块空中连廊项目立项的请示》(沪土控集〔2025〕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公司建设张家浜楔形绿地C1b-02地块至C1b-06地块空中连廊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在**区金桥镇,西至C1b-02地块,**C1b-06地块。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连廊建筑、雨污水排管、照明附属设施等。工程范围从C1b-02地块至C1b-06地块,长约57.5米,宽约7.3米,具体参数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1876.89万元,****公司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你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八、如对本批复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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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1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