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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3MA27RCAU6F | 建设单位法人:李元博 |
| 李玉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县临港产业区 |
| 100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9.770556 纬度: 34.4766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8 |
| 连环审〔2024〕20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23MA27RCAU6F001V |
| 2024-07-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70000 |
| 223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3MA27RCAU6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913********112168Y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913********112168Y | 竣工时间:2024-10-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_detail.php?sid=43 cid=2 id=127 |
| 100 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开发、使用功能为:**(重新报批),C42 废弃**综合利用业,以废弃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生产生物航煤(组分)、生物柴油及生物石脑油等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100 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开发、使用功能为:**(重新报批),C42 废弃**综合利用业,以废弃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生产生物航煤(组分)、生物柴油及生物石脑油等产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一期建设1套 50 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1套 50 万吨/年生物航煤(组分)加氢装置及1套 30000Nm3/h 制氢装置,配套建设1套 400 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储运、水、电、风、氮气、中心控制室、化验中心、废水处理、消防系统、办公楼等公用和辅助设施。项目二期建设内容1套 50 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1套 50 万吨/年生物航煤(组分)加氢装置及1套 30000Nm3/h 制氢装置和1座地面火炬。项目全部建成后,在工况1下,年产生物航煤(组分)74.67 万吨、生物石脑油8.40 万吨、生物柴油0.44 万吨;在工况2下,年产生物柴油 84.26 万吨、生物石脑油 0.67 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与环评一致,二期待建设。本次验收规模为:“100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一期)”建设的1套5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1套50万吨/年生物航煤(组分)加氢装置及1套30000Nm3/h制氢装置,配套建设1套400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及其辅助工程和配套污染防治措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预处理装置:预处理工段主要目的为保护生物航煤加氢工段,使生物航煤催化剂使用寿命较长。预处理采用了物理吸附,化学吸附。首先,原料油固体杂物将被高效过滤系统去除。再到化学吸附,采用了指定的化学药品把原料油里的污染杂质经过化学分解,再用高效离心机将杂物分离。最终,原料将经过一系列的吸附工况把原料里的金属离子去除。经过预处理工段,原料油品质大大提升为保证后续加氢工段稳定及高效运行。 制氢装置:本装置制气部分采用烃类蒸汽转化加工工艺,粗氢提纯采用变压吸附法,具有流程简单、氢纯度高等优点。 生物航煤加氢装置:生物航煤加氢采用的Ecofining技术将生物原料转化为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和氢化植物油(HVO)。Ecofining工艺第一段为“精制段”,第二段为“异构/裂化段”,该设置允许各段使用不同的操作条件、匹配不同的催化剂以实现最大性能以及进料和产品的灵活性;同时通过使用高加氢脱氧选择性的催化剂和优化的操作条件,将CO+CO2的产率降至最低。 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考虑装置规模小,硫磺回收按络合铁工艺考虑。 | 实际建设情况:预处理装置:预处理工段主要目的为保护生物航煤加氢工段,使生物航煤催化剂使用寿命较长。预处理采用了物理吸附,化学吸附。首先,原料油固体杂物将被高效过滤系统去除。再到化学吸附,采用了指定的化学药品把原料油里的污染杂质经过化学分解,再用高效离心机将杂物分离。最终,原料将经过一系列的吸附工况把原料里的金属离子去除。经过预处理工段,原料油品质大大提升为保证后续加氢工段稳定及高效运行。 制氢装置:本装置制气部分采用烃类蒸汽转化加工工艺,粗氢提纯采用变压吸附法,具有流程简单、氢纯度高等优点。 生物航煤加氢装置:生物航煤加氢采用的Ecofining技术将生物原料转化为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和氢化植物油(HVO)。Ecofining工艺第一段为“精制段”,第二段为“异构/裂化段”,该设置允许各段使用不同的操作条件、匹配不同的催化剂以实现最大性能以及进料和产品的灵活性;同时通过使用高加氢脱氧选择性的催化剂和优化的操作条件,将CO+CO2的产率降至最低。 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考虑装置规模小,硫磺回收按络合铁工艺考虑。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①化验室采用1套独立的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初效过滤+化学过滤+吸附系统工艺),风量为18000 m3/h;②排气筒高度和直径参数见环评;③原区域生产污水提升设施(一)提升池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④加氢装置产生的富胺液进入硫磺回收联合装置富液闪蒸罐产生闪蒸气,闪蒸气由原RTO处理。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制氢装置转化炉废气、生物航煤加氢装置工艺废气、厂区储罐收集废气、焚烧炉废气、厂区公路运输装卸收集废气、污水处理场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以及化验室废气。其中制氢装置转化炉采用“低氮燃烧器”装置,燃烧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经排气筒(P1)排放。加氢装置加热炉和重沸炉分别采用“低氮燃烧器”装置,燃烧烟气(主要为颗粒物、SO、NOx)经过排气筒P3 排放。化油池废气、预处理废气、白土房和过滤机房废气、原料罐区废气、硫磺回收联合装置废气-净化气、污水站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碱洗+RTO+ 碱洗”处理,处理后尾气(主要为颗粒物、SO2、H2S、NOx、NMHC、NH3) 经排气筒(P5) 排放。产品罐区“呼吸”废气、装卸废气及硫磺回收联合装置废气-闪蒸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浅冷+超低排放燃烧(CEB)”处理后,尾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NMHC、H2S)经排气筒(P6)排放。区域污水提升池废气(主要为NMHC)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经排气筒(P7)排放。危废库废气(主要为NMHC)通过密闭引风收集,经“初效过滤+化学过滤+吸附系统”处理后,尾气经排气筒(P8)排放。实验室废气(主要为NMHC)通过通风橱收集,经“初效过滤+化学过滤+吸附系统”处理后,尾气经排气筒(P9)排放。公司建设一座高39m、直径16m的地面火炬,用于处理制氢装置和加氢装置在开停工和事故工况时的放空燃料气。 2.废水:①区域污水提升池为综合性纳水池;②1个100m3的污水站污油罐;③项目产生废水包括工艺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循环水场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净水站排水、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码头综合废水等。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及处理措施,未污染雨水收集后****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与工艺装置废水、实验室产生的化验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碱喷淋塔废水、循环水排污水、初期雨水、凝结水站排污水、净水站废水等****处理站(主要采用“调节均质罐+机械隔油池+高效超微溶气气浮+水解酸化池+LIC厌氧反应器+两级A/O+二沉池”处理工艺,总处理规模为150m3/h,一期处理规模为100m3/h)处理后,部分进入回用水系统(主要采用“高效耦合脱氮池+**度沉淀池+臭氧高级氧化+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系统”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05m3/h,一期处理规模为70m3/h)深度处理达到《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中有关要求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回用水系统产生的浓水、除盐水站(化水站)****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连****公司集中处理****厂区内设置 1个污水排口,1个雨水排口。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加热炉、压缩机泵、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处理。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预处理装置产生的湿胶、废白土,制氢装置中PSA 吸附器产生的废填料,储罐区的清罐油泥,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布袋、除尘灰、废气处理底泥、废过滤器,除盐水站(化水站)产生的废超滤膜、废保安过滤器滤芯、废反渗透膜,凝结水站冷凝过滤产生的废除铁过滤器滤芯,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产生的生化污泥,空压站产生的废分子筛,净水站、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均委托有主体资格或技术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中制氢装置脱硫脱氯反应器产生的废加氢催化剂、废脱氯剂、废氧化锌脱硫剂;转化炉产生的废转化催化剂;中温变换反应器产生的废中变催化剂、废中变保护剂;PSA 吸附器产生的废吸附剂、惰性瓷球,航煤加氢装置中保护反应器产生的废保护剂、废低活精制剂、废瓷球;精制反应器产生的废精制催化剂、废瓷球;异构反应器产生的废异构催化剂、废瓷球;裂化反应器产生的废裂化催化剂、废瓷球;航煤侧线塔产生的废航煤硫化氢吸附剂,化验室化验产生的化验废液、化验室废试剂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化学滤料,机修室设备维修产生的机修废液、含油抹布、废油漆桶,除盐水站(化水站)产生的废树脂,凝结水站冷凝过滤产生的废除油除铁滤芯、废树脂,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油、浮渣,回用水系统废水处理产生的废RO 膜、废超滤膜,环保在线设施产生的废液,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利用。待鉴别固废中硫磺回收联合装置产生的硫饼和沼气脱硫处理产生的硫饼,在明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后期根据鉴别结果落实处理处置方式及去向。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暂存及污染控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暂存、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委托处置前暂存于危废仓库,危废暂存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 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关于印发“十四五”**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304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和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防治措施中 (1)在区域生产污水提升设施(一)池顶增加一座隔油池,专门用于收集原料罐切水排放的偏酸性含油废水。 (2)污水站原1个100m3的污油罐,变更为2个50m3的污油罐。 2、废气防治措施中 (1)化验室废气由1套治理设施变更为5套独立的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初效过滤+化学过滤+吸附系统工艺),风量由原18000m3/h增加至120000m3/h,受安全因素影响排气筒高度由原18米降至15.45米,并增加了有机废气的在线监测系统。 (2)油气回收设施、危废暂存库废气处理、RTO装置、化验室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的管径较环评设计的管径有变动,RTO装置对应排气筒管径由1.3m变为1.4m;油气回收设施对应排气筒管径由1.2m变为1.1米,危废暂存库对应排气筒管径由1.8m变为0.8m;化验室废气对应排气筒管径由1.25m变为2.0m。 (3)原区域生产污水提升设施(一)提升池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变更为提升池和新增的隔油池废气分别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 (4)加氢装置产生的富胺液进入硫磺回收联合装置富液闪蒸罐产生闪蒸气,闪蒸气由原RTO处理变更为:正常状态由CEB处理,异常状况去火炬,保留去RTO管路备用。 3、固废防治措施中 (1)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管理要求,将原定性为危废的S3-1废保护剂、S3-2废低活精制剂、S3-3废瓷球、S3-4废精制催化剂、S3-5废瓷球、S3-6废异构催化剂、S3-7废瓷球、S3-8废裂化催化剂、S3-9废瓷球、S3-10废航煤硫化氢吸附剂、废除油除铁滤芯、污油、浮渣等重新划定为一般固废,产生量无变化。 (2)原化验室废试剂瓶核定为“含有或者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的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代码“900-041-49”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 代码变更为“900-047-49”。 (3)项目运营过程中定期进行检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废进行了细化分析,检维修-矿物油使用完以后空置的铁桶,明确为“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900-249-08类别的危险废物;明确项目建设、检维修会产生废保温棉为一般固废。 (4)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明确,预处理装置袋式过滤器会产生废滤袋;储罐区、煤过滤分离器会产生废滤芯;原辅材料会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会使用吸油毡对其进行局部处理产生固废;辅料包装会产生废弃包装物,明确为一般固废。 (6)对污泥暂存间进行区域化设置,在污泥产生点附近设置污泥暂存间,净水场污泥暂存在净水场污泥存储间42m2,污水处理场生化污泥、浮渣暂存在污水站污泥脱水间两个15m3污泥斗; (5)企业在运行一段时间后,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推算出化验废液一期产生30吨,二期产生24吨,较环评一期产生2.5吨,二期产生2.5吨,增加了49吨;化验室废试剂瓶一期产生18吨,二期产生12吨,较环评一期产生3吨,二期产生2吨,增加了25吨;废油漆桶一期产生1吨,二期产生1吨,较环评一期产生0.2吨,二期产生0.2吨,增加了1.6吨;除盐水站废树脂一期产生3吨,二期产生1.5吨,较环评一期产生10.53吨,二期产生8.53吨,较少了14.56吨;冷凝过滤废树脂一期产生5吨,二期产生2吨,较环评一期产生10.8吨,二期产生9.5吨,较少了13.3吨;环保在线设施废液产生1.5吨,较环评产生1吨,增加了0.5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7)对一般固废实施统一监控和管理,规划**一座一般固废仓库(约105平方米),用于暂存废催化剂、废超滤膜、废保安过滤器滤芯、废反渗透膜、废除铁过滤器滤芯、废分子筛、废填料、废布袋、废过滤器等一般固废,因危废数量减少,将原危废暂存库污泥暂存间(约84m2)调整为一般固废库,用于暂存废吸油棉、废过滤袋等含油一般固废。 其他同环评 |
| 1.废气:废气源强及对应的处理设施未发生变动,污染物产生情况不变,其中闪蒸气处理路径的变化,提升了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量减小。 2.废水:因考虑到设备检修及突发情况应对,将环评上面的1个100m3的污水站污油罐,改为2个50m3的污油罐;在区域生产污水提升设施(一)池顶增加一座隔油池,专门用于收集原料罐切水排放的偏酸性含油废水。 3.固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管理要求进行固废性质的调整及配套暂存间的更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44.1379 | 44.1379 | 0 | 0 | 44.138 | 44.138 | |
| 0 | 19.2 | 220.69 | 0 | 0 | 19.2 | 19.2 | |
| 0 | 0.1545 | 17.655 | 0 | 0 | 0.154 | 0.154 | |
| 0 | 0.1567 | 2.207 | 0 | 0 | 0.157 | 0.157 | |
| 0 | 7.9007 | 30.897 | 0 | 0 | 7.901 | 7.9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28 | 6.382 | 0 | 0 | 1.28 | 1.28 | / |
| 0 | 29.1 | 62.517 | 0 | 0 | 29.1 | 29.1 | / |
| 0 | 0.687 | 10.441 | 0 | 0 | 0.687 | 0.687 | / |
| 0 | 1.249 | 6.124 | 0 | 0 | 1.249 | 1.249 | / |
| 1 | ****处理站(主要采用“调节均质罐+机械隔油池+高效超微溶气气浮+水解酸化池+LIC厌氧反应器+两级A/O+二沉池”处理工艺,总处理规模为150m3/h)) | 园区连****公司处理接管标准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规定的“中水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指标” | 一期处理规模为100m3/h | 监测点位包含:废水总进口、总出口;监测项目:pH、COD、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硫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TDS;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4次 |
| 1 | 臭气处理设施P5(碱洗+RTO+碱洗)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 臭气处理设施P5(碱洗+RTO+碱洗) | 进口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出口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3次 | |
| 2 | 1#生物航煤加氢装置废气排气筒(P3)(加热炉)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 1#生物航煤加氢装置废气排气筒(P3)(加热炉)-低氮燃烧 | 监测点位:排放口:监测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3次。 | |
| 3 | 1#制氢装置废气排气筒(P1)(转化炉)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 1#制氢装置废气排气筒(P1)(转化炉)-低氮燃烧 | 监测点位:排放口:监测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3次。 | |
| 4 | 产品罐区呼吸废气及装卸废P6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 产品罐区呼吸废气及装卸废P6--气浅冷+CEB | 排口温度较高达1000℃左右,无法采样监测;引用在线监测数据评判 | |
| 5 | 污水提升池(P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污水提升池(P7)-二级活性炭吸附 | 监测点位:进口、出口: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3次。 | |
| 6 | 危废暂存库(P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危废暂存库(P8)-初效过滤+化学过滤+吸附系统 | 监测点位:进口、出口: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3次。 | |
| 7 | 化验室废气排(P9)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化验室废气排(P9)-初效过滤+化学过滤+吸附系统 | 监测点位:出口: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3次。 | |
| 8 | 厂区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有组织废气提高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 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1个点、厂界下风向3个点:监测项目: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3次。 |
| 1 | 建设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营运期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空压机、加热炉、压缩机泵、风机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加热炉、压缩机泵、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处理。 | 东南西北厂界外1米,每边2个点位;连续2天,每天昼、夜各1次 |
| 1 | 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要求,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治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事故和地下水超标现象,及时采取环境应急措施。 | 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预处理装置产生的湿胶、废白土,制氢装置中PSA 吸附器产生的废填料,储罐区的清罐油泥,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布袋、除尘灰、废气处理底泥、废过滤器,除盐水站(化水站)产生的废超滤膜、废保安过滤器滤芯、废反渗透膜,凝结水站冷凝过滤产生的废除铁过滤器滤芯,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产生的生化污泥,空压站产生的废分子筛,净水站、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均委托有主体资格或技术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中制氢装置脱硫脱氯反应器产生的废加氢催化剂、废脱氯剂、废氧化锌脱硫剂;转化炉产生的废转化催化剂;中温变换反应器产生的废中变催化剂、废中变保护剂;PSA 吸附器产生的废吸附剂、惰性瓷球,航煤加氢装置中保护反应器产生的废保护剂、废低活精制剂、废瓷球;精制反应器产生的废精制催化剂、废瓷球;异构反应器产生的废异构催化剂、废瓷球;裂化反应器产生的废裂化催化剂、废瓷球;航煤侧线塔产生的废航煤硫化氢吸附剂,化验室化验产生的化验废液、化验室废试剂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化学滤料,机修室设备维修产生的机修废液、含油抹布、废油漆桶,除盐水站(化水站)产生的废树脂,凝结水站冷凝过滤产生的废除油除铁滤芯、废树脂,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油、浮渣,回用水系统废水处理产生的废RO 膜、废超滤膜,环保在线设施产生的废液,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利用。待鉴别固废中硫磺回收联合装置产生的硫饼和沼气脱硫处理产生的硫饼,在明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后期根据鉴别结果落实处理处置方式及去向。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暂存及污染控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暂存、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委托处置前暂存于危废仓库,危废暂存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 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关于印发“十四五”**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304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和管理。 | 产生的废白土、除尘灰、废气处理底泥暂存在废白土房(废白土房位于预处理装置内,一期占地面积444.6m2);污水处理场生化污泥、浮渣暂存在污水站污泥脱水间两个15m3污泥斗;湿胶暂存在湿胶罐(湿胶罐位于预处理装置,3个276.8m3湿胶罐);一座一般固废仓库(约105m2)用于暂存废催化剂、废超滤膜、废保安过滤器滤芯、废反渗透膜、废除铁过滤器滤芯、废分子筛、废填料、废布袋、废过滤器等一般固废;将原危废暂存库(固态危废暂存库-168m2、液态危废暂存库-84m2、污泥暂存库-84m2)中污泥暂存间调整为一般固废库,用于暂存废吸油棉、废过滤袋等含油一般固废,固态危废暂存库(168m2)用于暂存废加氢催化剂、废脱氯剂、废氧化锌脱硫剂、废转化催化剂、废中变催化剂、废中变保护剂、废吸附剂、惰性瓷球、化验室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化学滤料、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油漆桶、废树脂、废RO膜、废超滤膜等固态危废,液态危废暂存库(84m2)用于暂存化验废液、机修废液、环保在线设施废液。 废白土定期委托****妥善处置;废滤袋、废滤芯、废布袋、废过滤器、废吸油毡、废保温棉、废超滤膜、废保安过滤器滤芯、废除铁过滤器滤芯委托******公司妥善处置;硫饼委托**市****公司定期处置;净水站污泥委托**县****材料厂妥善处置;辅料包装及生活垃圾委托********公司清运,妥善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待产生后,签订废物处置协议。 危险废物化验废液、化验室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化学滤料、机修废液、含油抹布、废树脂、废RO膜、废超滤膜、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中节能(**)****公司妥善处置;废油桶、废油漆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市万****公司妥善处置;其他危险废物待产生后,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
| 1 |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并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项目建设1座8000m3的雨水监控池,一座7000m3的事故水池,两座容积分别为500m3和600m3的初期雨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建设1套200t/h封闭式地面火炬系统,二期1套150t/h封闭式地面火炬系统。 运营期加快固体废物硫饼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在明确固体废物属性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后期根据鉴别结果落实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去向,加强该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物用途的环境风险定性评估。 | 项目建设1座8000m3的雨水监控池,一座7000m3的事故水池,两座容积分别为500m3和600m3的初期雨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建设1套200t/h封闭式地面火炬系统。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识别出项目的风险级别为重大[重大-大气(Q3-M3-E3)+重大-水(Q3-M2-E2)],于2024年10月14日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为320723-2024-055-H。 |
| ****园区调压站所属**中****公司的门站供给,该天然气门站距离本项目约2公里,最大供应能力40000Nm3/h,远远大于本项目的用气量,本项目天然气不进行贮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园区调压站所属**中****公司的门站供给,该天然气门站距离本项目约2公里,最大供应能力40000Nm3/h,远远大于本项目的用气量,本项目天然气不进行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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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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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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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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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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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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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