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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改革局关于**市**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市******执法局:
《关于申请审批**市**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项目(二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440203-17-01-545355)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址:**市**区天子岭新村、新杨屋村、沐溪旭日公交站、富力城、****。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在天子岭新村片区**DN200-2000×1500排水管渠2173米,**DN200-DN400排水管3225米;在新杨屋村片区**DN300-300×300排水管渠145米,**DN200-DN300排水管1998米;在沐溪旭日公交站周边**DN300-DN1500排水管1107米,**3m×2m-3m×3m雨水箱涵1017米;在富力城地块南侧**1m×1-1.5m排水渠100米;在****片区更换现状DN600排水管约150米,更换现状DN500排水管约16.5米,更换DN300排水管约12米,**DN400排水管167米。包括排水管渠修建、道路路面修复等工程。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5749.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75.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6.71万元,预备费用167.4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后动工建设,请按规定到统计部门办理项目新开工统计登记手续。
请收到批复后进一步深化设计,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抓紧组织工程项目实施,保证建设质量和安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确保工程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附件:**市**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