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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项目位于**县**镇下新街坪宝村,****中心坐标:东经109.525875°,北纬31.951024°。项目于2017年9月委托**市****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镇环批复〔2018〕3号)。建设单位已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2月建成。项目环评阶段计划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9.25%。项目实际总投资14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2.3万元,占总投资的23%。工程建设位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艺等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中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与项目有关的环保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且相关环保设施等均正常运行,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3****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