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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2025年省级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石林县森林抚育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市2025年省级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石林县森林抚育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省**市2025年省级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石林县森林抚育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0000.00亩,****林场、鹿阜街道、长湖镇、板桥街道范围内,抚育方式涉及疏伐、综合抚育(疏伐+割灌除草+修枝)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石林彝族自****服务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8-15 14: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管理局(0871-****6802)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申工 |
| 办公电话: |
158****101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张工、骆工、毕工、张工 |
| 办公电话: |
159****4454、185****1141、187****8752、****807239 |
移动电话: |
159****4454 |
详细公告内容标段 1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省**市2025年省级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石林县森林抚育(一标段:鹿阜街道、板桥街道)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22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9-05 09:00 |
| 开标地点: |
石林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5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一标段(鹿阜街道、板桥街道):(1)疏伐面积4817.20亩;(2)综合抚育(疏伐+割灌除草+修枝)面积302.8亩。项目招标规模约250.00万元。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投标人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投标人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投标人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园林绿化或林业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银行资信证明或者其他材料进行说明。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具有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涉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的,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3)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委员会,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标段 2
| 标段编号: |
GC530********0658001002 |
| 标段名称: |
**省**市2025年省级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石林县森林抚育(二标段:石林林场、长湖镇)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8-22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05 09:00 |
| 开标地点: |
石林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4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林场、长湖镇):疏伐面积4880.00亩。招标规模约240.00万元。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投标人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投标人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投标人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园林绿化或林业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银行资信证明或者其他材料进行说明。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具有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涉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的,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3)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委员会,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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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
2025-08-15 12:1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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