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010/202508-00012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分局 |
| 2025-08-15 |
| 2025-08-15 15:29 |
| 有效 |
| 暂无 |
| 关于****《年产2000吨EPS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关于****《年产2000吨EPS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000吨EPS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吨EPS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安****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5号厂房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公示时间: | 2025.****.15 |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4063平方米,建设有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室,购置机器设备包括发泡机、成型机、高低压空压机、冷却塔等;***防等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经循环水箱循环利用,定期清空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处理厂,冷却用水经管道回流至循环水箱通过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营运期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项目预发泡、成型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对非甲烷总烃采用水喷淋+除雾脱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个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浓度限值要求。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营运期固废:生活垃圾共同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各固废均有效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县政务公开网及******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838 |
| 邮箱: | ****@qq.com | 通讯地址: | ****中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