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试剂耗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
成交金额:柒万玖仟柒佰元(79700.00元)
供应商地址:**省**市井岗镇十八岗村十八****小学车站东侧,原石子厂南侧
第二成交候选人:合****公司
成交金额:捌万零叁佰玖拾元(80390.00元)
供应商地址:**省**市官亭路140号旺城大厦综合楼1017室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成交金额:玖万陆仟伍佰元(96500.00元)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288****广场C座办1314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磋商公告(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法务部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高新区大别山路 159 号铁创大厦 3楼,联系电话:0551-****9795,177****976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生态环境局 703 室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64-****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大别山路 159 号铁创大厦 3 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9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