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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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试剂耗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

成交金额:柒万玖仟柒佰元(79700.00元)

供应商地址:**省**市井岗镇十八岗村十八****小学车站东侧,原石子厂南侧

第二成交候选人:合****公司

成交金额:捌万零叁佰玖拾元(80390.00元)

供应商地址:**省**市官亭路140号旺城大厦综合楼1017室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成交金额:玖万陆仟伍佰元(96500.00元)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288****广场C座办1314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磋商公告(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法务部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高新区大别山路 159 号铁创大厦 3楼,联系电话:0551-****9795,177****976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生态环境局 703 室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64-****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大别山路 159 号铁创大厦 3 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9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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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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