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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省财政厅2021年11月12日联合下发《关于落实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政策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非我省边境地区具有劳动能力到我省抵边村落户且长期居住的人口,省级财政给予每户1.5万元住房补助”。经反复审查核实,2025年我县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符合资金发放标准共2户(5人)分别为:
保兴镇联丰村居民,户主王生,父亲王清山(已于2024年8月死亡)。
保兴镇联丰村居民,户主高广军,妻子张凤,儿子高雪峰,孙子高汉哲。
经十八届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县2025年度拟享受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资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8日),如对以上享受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反映。
监督电话:045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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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