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老城北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老城东片区)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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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北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东片区)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8-15 15:20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北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东片区)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北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东片区)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7.22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北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东片区)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77.22万元 最高限价:77.22 万元。 采购需求:结合**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III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北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东片区)项目建设情况,需对涉河段建设工程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对工程段堤防进行岸坡稳定分析,通过分析、计算,形成**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III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北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东片区)项目防洪安全的评价与影响意见,编制防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出具防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报告,并获得水行政部门许可。
范围 **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北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东片区)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会计报表或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8-15 17:30 至 2025-08-22 17:30
获取方式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获取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①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详细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③获取地址:****(**市**区湖山路799号9栋2楼招标代理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9-04 09:00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09-04 09: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湖山路799号9栋2楼开/评标室
其他
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2本项目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7.3勘察现场: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7.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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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街道金箔路577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73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湖山路799号9栋2楼
联系人:顾丽
电话:025-****7181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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