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大杨社区14组河道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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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大杨社区14组河道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456,003.27

项目地点: **省**市**区科技路199号

评审开始时间: 2025-08-21 09:05

评审地点: **省**市**区科技路199号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人电话: 138****8910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5-08-13 17: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08-21 09: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9.

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

供应商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11.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建设局官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12.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1、****委员会核查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从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合同签订之日止,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 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方式

1.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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