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及《****办公室****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24〕10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县都康乡饮用天然泉水项目建议书编制和可研编制单位进行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和可研编制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一、公告项目名称:**县都康乡饮用天然泉水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规模:**设约2800****工厂房。
三、项目建议书编制和可研编制金额:费用按《****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相关规定及优惠情况执行。
四、项目建议书编制和可研编制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且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并公示的供应商。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00 至12:00 ,15:00 至18:00(**时间,下同)在****(都康乡**街091号)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请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和可研编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新成立的投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4.报价函原件。
5.**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网页截图或备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方为报名成功。如发现材料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0771-****007;
地 点:**县都康乡**街091号;
监督部门:****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77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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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