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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8日
****博物馆出借院藏文物****博物馆参加展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5〕31号
****博物馆:
你单位《关于出借馆藏****交流中心****博物馆“丝路无疆——陆上丝绸之路展”(暂定名)展览的请示》(辽博办字〔2025〕7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出借明金簪(藏品编号:****)、辽凤形金耳饰(藏品编号:19255考古1942)、明释迦牟尼说法像(藏品编号:32343铜3376)等3件/套文物****博物馆“丝路无疆——陆上丝绸之路展”(暂定名),借用期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请你单位会****博物馆,在文物点交、提取、包装、运输、展览等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规范管理,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监控文物保存和展示环境,确保文物安全。
三、借展过程中,你单位要随时关注文物的安全状况,展览结束后及时将出借文物收回,并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此复。
****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