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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初步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一、临时用地基本情况
临时用地单位:******公司
项目名称:**坪镇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提档升级)升子坪至千担坑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位置:**坪镇升子坪村
批准文件:五自然临地函〔2022〕18号
批准用地面积:总面积656平方米(均为采矿用地)
二、土地复垦情况
复垦面积:复垦面积3692平方米
复垦地类:3394平方米复垦为耕地,298平方米复垦为其他农用地
三、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一)验收流程
2025年8月14日,****人民政府办公室****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环境局****分局、****政府、****村委代表及有关专家成立专家验收组,查阅土地复垦验收材料,实地踏勘土地复垦情况,核实复垦后的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等情况,讨论形成复垦验收意见。经专家组验收确认符合土地复垦验收标准,复垦面积3692平方米,其中3394平方米复垦为耕地,298平方米复垦为其他农用地。
(二)验收结果
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四、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一)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止。
(二)异议反馈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雷五宜
联系电话:0717-****921
联系地址:******社区**大道213****规划局生态修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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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