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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才、岳海蓉现有房屋位于**区**望王**侧A区半山逸城二期15幢5楼3号。
岳海蓉于2025年1月21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父亲岳藻章(已故)、母亲谭淑媛(已故)、配偶李忠才、女儿李亚姗共同继承。经协商李亚姗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李忠才表示要继承死者岳海蓉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李忠才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李忠才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2至2025年9月1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书****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如无异议,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联系电话:0827-****61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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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