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渣土消纳场25年消纳经营权拍卖公告 为盘活经营权资产,吸引市场主体参与渣土消纳领域的建设与运营,****政府批准,****拟转让**县渣土消纳场25年消纳经营权。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8月25日10:00时****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县业州镇**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县渣土消纳场25年消纳经营权。 2.该经营权涉及**县域内40处渣土消纳场,总面积:约6366.96亩(详见拍卖文件)。 3.预计消纳量:约11888.70万立方米。 4.拍卖参考价(人民币):36700万元。 5.出让期限:25年,自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起。 6.出让价款支付方式:出让价款须在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 2.未被列入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等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三、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四、特别说明: 1.对标的物“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仔细审阅拍卖资料,并自行分析投资风险,可在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4日下午17:00时止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书面询问,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其竞价行为自行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以及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3.买受人按《转让协议》约定缴清成交价款后,****负责为竞得人办理相关后续衔接手续。 4.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8 月24日下午 16:00前到****(**市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签订竞买协议、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4日16:00止。经审查合格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陈先生 155****5909 **** 联系人:汪先生 166****1110 **** ****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