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2025年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2025年监理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35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158****1712
预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宋刚 证书编码:****6875
预中标价: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壹仟叁佰伍拾元整(¥:****350.00元)
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19日
|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 | ****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监理7包 | ****科技局 | 企业业绩 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5月4日 高标准农田面积:40200亩 |
| **** | / | / | **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0813期信用 等级为A级 |
| 宋刚 | / | / | 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号码:****6875 发证日期:2023年11月21日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农业农村局0678-****691。
公示单位(盖章):****
时间: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