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我局**市遥感影像数据技术支撑及日常监管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择优选择供应商,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材料,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市遥感影像数据技术支撑及日常监管服务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服务期限及预算
| 包/品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数量 |
服务 期限 |
预算 (元)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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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 |
服务 |
合同 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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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市遥感影像数据技术支撑及日常监管服务 |
1 |
1年 |
250000 |
符合省、市行业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1.对部省层面的综合监测变化影像数据进行分析,针对发现的疑似问题开展外业核实; 2.对相关数据开展矢量套和、表格图件分析、协助审核等工作; 3.对全市耕地等重点区域进行无人机飞行巡查,及时发现违法问题。 |
按合同 约定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承担过遥感影像数据技术支撑及日常监管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一律不允许参与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已****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见附件)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7.其他说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采购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应密封,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时间),地点为**市青年大道6号****325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机制和监管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公管规〔2022〕1034号)、《关于防治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 “提篮子”的十条措施》(郴办发函〔2023〕8号)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采取资格审查、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采购。拟定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10:00在我局进行,****小组资料审查合格后,中标人的选取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内容、分值详见下表:
******采购供应商评分表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遥感影像数据技术支撑及日常监管服务类似项目 (20分) |
资质、信用 (20分) |
质量管理、人员投入(20分) |
报价 (40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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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 (10分) |
企业 信用 (10分) |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10分) |
投入项目人员安排(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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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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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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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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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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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遥感影像数据技术支撑及日常监管服务类似项目需要提供近三年的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有相关业绩计20分。报价分值以所有经过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的平均价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下同)为基准价格,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最接近基准价格的分值为满分,第二接近的38分、第三接近的36分,以此类推。有并列的,以先报的排名靠前。
若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将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735-****001
地 址:**市青年大道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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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