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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书社稽通字(2025)第3051号
日期:2025-08-1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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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中华人民****保障部令第16号)的规定,我中心决定对你单位有关社会保险方面实施稽核检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到****接受调查询问,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稽核组组长:刘伟
稽核组成员:郝迪、王美钰
特此通知。
附:相关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承诺函、送达回证;
联系电话:****7029/****6874
联系地址:**市**区玉**里4****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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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