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供水扩建提质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供水扩建提质改造项目(EPC)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砀城镇旭日路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范经理 0557-****99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区**街道津浦村**路东侧南翔恒泰****商贸城3区13#楼0301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纪工 189****6060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回言****公司、****公司联合体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联合体 | ||
| 地址 | **省**市**区中滩路5号(牵头人)、**省**市**县砀城镇人民西**侧红源小区(成员1)、**省**市**市烔炀镇烔炀路口1****广播站)(成员2)、**省**市**区**街道办**东路绿色佳园江畔人家1-8号楼B单元第2层B201房(成员3) | **省**市**县富山乡富山街325号3-107(牵头人)、**省**市**区电子西街西京三号3号楼1901室(成员) | **市**区进港大道8号2108房(牵头人)、**市安**电子商务产业园6-12号(成员)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投标报价 | 97.26% (约****95245.20元) | 98.25% (约****05715.00元) | 98.32% (约****17566.4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730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 730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 730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水厂污水**化利用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一期) 2、**-**-******广场站南侧TOD连接通道工程 | **市****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第四次) | 1、广****公司芦湾村项目北区高层小区道路工程施工 2、**区明珠大道北五北六标接驳工程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曹仙祖 | 孙昌保 | 朱芳兵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陕161********14047 | 赣136********09649 | 粤144********05077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杨少伟 | 郑艳秋 | 吴晓明 | |
| 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证书编号 | CS201****0864 | CS202****0703 | CS201****0553 | ||
| 综合评估得分 | 87.23 | 83.27 | 79.05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0日 | ||||
| 招标代理费 | 188859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水利局 | ||||
| 单位地址 | **县砀城镇新政路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1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