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商务局公开征集2025年沈阳市秋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方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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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2025年**市秋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活跃**市汽车消费市场,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二手车置换更新,****政府统一部署,市商务局起草了《2025年**市秋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8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

联系单位:****

联系人:韩洋

联系电话:****2492

附件:2025年**市秋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方案



2025年**市秋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活跃**市汽车消费市场,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二手车置换更新,引导旧车依法报废,****政府统一部署,市商务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市秋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拟定于2025年8月22日(含)-2025年9月5日(含)开展。

二、补贴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汽车消费补贴总金额为5000万元,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三、发放对象

汽车消费补贴面向在**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或乘用车二手车,并持有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发放。

四、补贴标准

(一)购买乘用车新车补贴标准

1.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7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

2.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4000元;

3.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5万元(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5000元;

4.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发放1000元。

(二)购买乘用车二手车(含燃油车和新能源车)补贴标准

1.购买二手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2000元;

2.购买二手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5万元(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

五、申报流程

(一)购买乘用车新车或乘用车二手车

个人消费者在**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7万元(含)以上乘用车新车或5万元(含)以上乘用车二手车。

(二)注册登记

个人消费者在购买乘用车新车或乘用车二手车后,在**车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乘用车新车和乘用车二手车上牌地域不限)。

(三)上传材料

1.个人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并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

2.在银联“云闪付”App首页,搜索“**市汽车消费补贴”小程序,点击“授权登录”。

3.按照提示,准确、清晰上传以下材料:

(1)购车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2)本人实名绑定银联“云闪付”App银行卡;

(3)乘用车新车或乘用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4)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乘用车新车的需上传第1、2页,购买乘用车二手车的需上传第1、2页和转移登记页,如第3、4页);

(5)**市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4.乘用车新车或乘用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须在2025年8月22日(含)-9月5日(含)之间取得。

(四)平台审核

审核过程包括初审和复审环节。复审通过的,银联“云闪付”App显示“复审通过”,购车人随后将收到短信通知;审核未通过的,购车人可在申报材料退回后于活动期间内重新修改上传。

六、提示事项

(一)本次汽车消费补贴购买乘用车新车可以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兼得。

(二)本次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购车补贴。

(三)本次汽车消费补贴以个人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期间如果补贴资金提前申请完毕,该活动将同步结束。

(四)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新车或乘用车二手车的,均不包括营运车辆。

(五)方案有效期:2025年8月22日(含)-9月5日(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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