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5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8月15—2025年8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4-****662
通讯地址:**县东大桥路****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公司****加油站 | 扶环审[2025]14号 | 2025年8月15 |
| 2 | ****公司**信泰包装容器项目 | 扶环审[2025]15号 | 2025年8月15 |
| 3 | ******公司**洋乐玻璃制品生产项目 | 扶环审[2025]16号 | 2025年8月15 |
附件链接: https://pan.**.com/s/12PAp9785FYvXfLJGhL_EBg 提取码: 3vjs
附件链接: https://pan.**.com/s/1C-Yeh26wuBVxDX6_8qbVUg 提取码: ec39
附件链接: https://pan.**.com/s/1FtUkegrR2bbcM9vkHtG5rg 提取码: bx7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