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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5年度生产物资采购项目(化学类物资)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2025年度生产物资采购项目(化学类物资)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暂估价:****000.00元(含税)
项目需求:****拟采购2025年度化学品生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片碱、葡萄糖、纯碱、硫化钠、PAC(氢氧化铝)、PAM、硫酸亚铁、柠檬酸、螯合剂、磷酸二氢钾、尿素、磷酸三钠、工业盐。本项目确定2名中标人,选择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供货比例不低于70%,排名第二的中标人供货比例不高于3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为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为准)。
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廉洁工作会商机制的联合声明(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9.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生产商的,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氢氧化钠及硫化钠,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片碱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合同发票]
(3)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范围)。(①若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应提供有效的车辆产权证明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范围)复印件;②若车辆非投标人自有的,应提供与车辆拥有单位的租赁协议及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拥有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范围)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6日至2025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开发区**大道壹**瑞派大厦1920至1925号房
3.获取方式:现场登记或远程登记
(1)登记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复印件;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③领购招标文件登记表(下载地址:穗茂公司官网-公示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页);
(2)采用现场登记的,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第(1)款登记资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到代理机构办公地址进行登记;
(3)采用远程登记的,领购招标文件时应先将第(1)款登记资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代理机构邮箱(****@163.com),资料齐全无误后完成缴费并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完成登记。
4.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代理机构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4405 0169 0403 0000 0922
开户行:****银行**石油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04033
转账备注:投标人名称+****044资料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5日15时00分-15时30分(**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5日15点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提交地点:****开发区**大道壹**瑞派大厦1920至1925号房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官网(https://www.****.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0668-****33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大道壹**瑞派大厦1920至1925号房
联系方式:192****1213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