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扩建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8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水厂扩建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387.50元,其中勘察费固定单价最高限价150元/延米,勘察费最高限价723300.00元;设计费最高限价****087.50元。 | ||||||||
| 项目编码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9****862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6841、023-****7810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012.00元,其中勘察费固定单价146.00元/延米,勘察费704012.00元;设计费****000.00元。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施工图合格审查。设计后续服务期:至工程验收合格、完成试运行、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勘察后续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 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市现行的市**水利行业建设标准、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 皮家悦 |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 CS201****0353 | ||||
| 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202****0305 | ||||||||||
| 第二名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082.98元,其中勘察费固定单价149.99元/延米,勘察费723251.78元;设计费****831.20元。 | 罗宁 |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 CS201****0301 | ||||||
| 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DJ202****011018 | ||||||||||
| 第三名 | ****公司 | ****000.00元,其中勘察费固定单价115.00元/延米,勘察费554530.00元;设计费****470.00元。 | 李国炜 |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 CS****00330 | ||||||
| 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100****18017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公司: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一、资格部分-单位业绩: 1.****: (1****水厂一期扩建勘察设计; (2****水厂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2.****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1****水厂****水厂)项目勘测设计; (2)**市城乡供水保障项目、**市城乡供水保障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 (3****经济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勘察、初步设计; 3.****公司: (1****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二、商务部分-单位业绩: 1.****: (1****水厂扩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3****水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1****水厂****水厂)项目勘测设计; (2)**市城乡供水保障项目、**市城乡供水保障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 (3****经济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勘察、初步设计; 3.****公司: (1****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水厂工程(三期)勘察设计。 三、商务部分-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1.****: (1****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部分(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皮家悦); (2****水厂扩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项目负责人:皮家悦); 2.****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1****经济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初步设计;(项目负责人:罗宁) 3.****公司: (1****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李国炜)。 四、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无。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
|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 无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联系电话:023-****1490)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