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5-2026年排水设施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2025-2026年排水设施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标段编号 | ****-01 |
| 变更澄清类型 | 澄清补遗/招标(预审)文件变更/公告时间变更 | ||
| 澄清答疑内容 |
一、关于修改内容: 根据招标人来函,将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1.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 2、投标人在污泥处置地行政区域内的污泥处置项目(自有或**)已取得县(区)级或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包含污泥处理处置相关内容)的批复或备案回执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污泥处置地行政区域内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自有或**)的环境保护设施已验收合格或已取得县(区)级或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验收批复或备案回执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修改为: 2、投标人在污泥处置地行政区域内的污泥处置项目(自有或**)已取得县(区)级或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包含污泥处理处置相关内容)的批复或备案回执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投标人在污泥处置地行政区域内的污泥处置项目属于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则无需提供批复或备案回执文件,仅需提供该项目取得豁免的证明文件即可) 3、投标人在污泥处置地行政区域内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自有或**)的环境保护设施已验收合格或已取得县(区)级或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验收批复或备案回执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投标人在污泥处置地行政区域内的污泥处置项目属于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则无需提供批复或备案回执文件,仅需提供该项目取得豁免的证明文件即可) 二、关于对项目延期的说明: 根据招标人来函,对(1)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递交文件截止时间;(3)开标时间;进行延期。标书代写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由原2025-08-12 00:00:00延期至2025-08-19 09:30:00;标书代写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原2025-08-18 09:30:00延期至2025-08-19-09:30:00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质疑回复详见附件。各投标人务必及时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 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12 00:00:00 | 变更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19 09:30:00 |
|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18 09:30:00 | 变更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19 09:30:00 |
| 原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18 09:30:00 | 变更后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19 09:30:00 |
| 原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18 09:30:00 | 变更后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19 09: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