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平桥萤石矿15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

审批
贵州-六盘水-六枝特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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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萤石矿15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08-04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区**萤石矿15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8月04日-2025年08月0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环境局 环****管理科) 传 真: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项目名称:**区**萤石矿15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科技园****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区郎岱**桥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05度20分9.750秒,纬度26度1分58.279秒,建设单位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面积0.9247km2,开采标高+1239m~+1021m,生产服务年限7.0a,采取地下开采方式,并采用上向分段充填采矿法。项目拟建设15万吨/年地下开采矿山及配套选矿厂各1座,选矿厂生产能力15万吨/年(500t/d),采用“破碎、磨矿、制浆、二次脱硫-浮选法”选矿工艺流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1.水环境 工业场地地面设施建设产生的施工废水设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处理站,井巷工程建设产生的施****处理站处理,确保处理站出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井下矿井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施工用水,剩余部分达标排入磨盘河;建设生活污水收****处理站,将建设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作为施工场地绿化用水等,多余部分达标排入磨盘河;建设排放水池及排污管道,将外排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污管道排入磨盘河;工业场地四周设截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冲刷施工场地,从而减轻施工场地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提前建设洗车平台及沉淀池,运输车辆轮胎冲洗水由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工业场地距离磨盘河较近,施工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严格土石方管理,避免引发水土流失。****处理站、****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和截排水沟,场地****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等措施后,场地施工对磨盘河影响小。 2.大气环境 工业场地施工区建设围挡并设洒水防尘系统;工业场地硬化与绿化应在施工期进行;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装卸时喷雾洒水装置减少扬尘量;加强施工机械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减少燃油尾气排放,降低其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施工场地扬尘监测,若发生超标,及时采取施工扬尘治理补救措施,确保施工扬尘不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尽量选取噪声小、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不得在夜间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及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安排昼间进行,经过居民点禁止鸣笛,施工作业时在工业场地南西侧、南侧、南东侧**村散户村民点前设置临时声屏障,以减轻施工噪声对两处村民点不利影响,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根据《报告表》,项目场界外50m范围内噪声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表土全部回填工业场地,无外排;基建废石部分回填工业场地,剩余54000m3外售至**区筑诚****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收集后用于道路建设、****基地平整,不外排;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人员外运处置;施工期废油漆桶、废油料桶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不得随意抛弃,必须妥善收集,并及时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及土壤 完善施工期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落实生态影响、土壤污染预防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施工中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及保护林地,任意弃置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并在场地及道路施工区设置截、排水沟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施工破坏区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施工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边施工,边修复”,尽量将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并保护和利用好施工区表层的熟化土壤,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土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及教育,禁止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对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产生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 1.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矿井水、化验室废水、充填泌水、充填设备及管道冲洗废水、选矿厂生产废水、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矿井水(含充填泌水、充填设备及管道冲****处理站(设计规模为7200m3/d,采用一体化多效澄清系统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磨盘河。 化验室废水主要来自实验过程仪器或设备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等,经收集池(容积1m3)收集中和、沉淀处理后进入选矿厂生产循环水池(容积200m3)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充填泌水经井下排水巷****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充填设备及管道冲洗废水由井下排水巷道收集后,经井下泵房水仓、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选矿厂生产废水主要为磨矿、球磨、浮选、药剂搅拌槽清洗及精矿浓缩等产生的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m3/d,采用HDCY-B7500-0-F一体化多效澄清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再进入生产循环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车辆冲洗平台不清洗车身,仅冲洗轮胎,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矿山工业场地**洗车沉淀池(容积10m3)收集冲洗废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工业场地生活污、废水主要有机修车间废水、浴室和洗衣房废水、食堂废水和职工宿舍污水等,食堂废水进入隔油池(容积2m3)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废水****处理站(采用A/O+MBBR高效脱氮除磷工艺,处理规模为48m3/d)集中处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0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选矿厂建设事故水池和事故水泵,收存选矿系统事故放水,处理后返回选矿系统作补充水,本项目设置事故水池(容量为500m3),为厂内最大一台设备尾矿浓密机(容量339.1m3)容积的1.47倍,完全能确保选矿废水不外排。 2.大气环境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水泥仓、破碎、筛分工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粉尘和原矿堆场、尾矿周转场无组织排放粉尘。 项目选矿厂原矿破碎、筛分工序不设置洒水装置,破碎、筛分工序分别设置封闭集尘罩,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废气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1)、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排放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选矿厂破碎、筛分车间尘态氟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充填站设置水泥筒仓1座,水泥筒仓进料会产生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水泥筒仓粉尘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入大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 原矿堆场、尾矿周转场分别采用封闭厂房结构和喷雾洒水防尘措施;精矿堆场采用半封闭结构和编织覆盖措施;原矿仓、粉矿仓采用封闭方仓结构;进料点、下料点降低落差并采用喷雾洒水防尘措施;运输皮带采取封闭措施或置于棚架式封闭结构车间内,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最高点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加油站产生的NMHC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厂界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 本项目工业场地高噪声设备有破碎机、振动筛、胶带机、球磨机、鼓风机、引风机、通风机、空压机、充填设备等产生噪声。 项目各类水泵采用低噪声水泵,并置于室内;将破碎机、振动筛安置于车间内,安装设备减震器、隔声罩;充填设备基座减震,并置于厂房内;胶带输送机、绞车房、球磨机等采用设备基座减振,如设减振橡胶垫、输送机溜槽转载部位铺设橡胶垫;对鼓风机、引风机气流出口安装消声器,末端消声器出口避免指向噪声敏感方位或紧邻较大的障碍物。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工业场地场界噪声影响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采掘废石、****处理站污泥、****处理站污泥、选矿尾矿、破碎筛分除尘设施收集粉尘、水泥仓除尘器收集粉尘、除铁器收集的废铁钉、生****处理站污泥、机修车间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及在线监测废液。 生产期采掘废石不出井,直接充填至井下采空区;****处理站污泥经浓缩脱水压滤后用于充填料浆制备,不外排;****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全部返回选矿车间进行浮选,不外排;选矿尾矿泵送至充填站制作充填料浆,用于采空区充填,多余部分运至**区筑诚****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破碎筛分车间除尘设施收集粉尘收集后全部返回选矿系统;水泥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灰斗下落至石灰筒仓,不外排;除铁器收****回收站回收;****处理站污泥浓缩干化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统一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机修车间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及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 采取地表沉陷防治、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等综合措施,加强施工及运营管理,尽量控制矿山开发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贯彻“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保护、恢复、建设等措施;受到轻度破坏的耕地进行简单平整后即可维持原有耕种和生产水平,受中度破坏的耕地产量将受到影响,需进行填补整平才能恢复使用,裂缝较大时可利用废石进行充填,结合地形整平修整成梯田等形式,达到农业复垦,对山林、植被进行林业复垦。对于极少数可能受到重度破坏的土地,土地将丧失原有功能,待沉陷稳定后进行必要的整治;搬迁前应先对安置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采取可靠的工程措施;矿山开采期间,建议建设单位在运营期重点对沉陷影响边界及村寨附近地表变形进行监测,根据地表变形对村民房屋的破坏情况分别采取维修加固或搬迁措施;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开展矿井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做好矿山生态恢复及土地复垦工作,确保矿山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保护矿山生态环境。 6.土壤和地下水 本项目污、废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排入磨盘河;****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选矿厂循环水池等采用钢筋砼结构和防渗措施,工业场地采取硬化措施,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对地面及裙脚采取防渗措施;在工业场地低地势处设置1座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全面防控污、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三)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计划,采取积极可靠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将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本项目闭矿期主要生态恢复措施如下: 井下矿体开采完毕后,对井口进行封闭,对工业场地内无需使用到的设施进行拆除,对工业场地进行剥离、覆土及平整,能恢复为耕地的尽量恢复为耕地,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则种树进行绿化。覆土采用腐殖土,可选择乡土乔木进行种植,也可选择种植灌草相结合进行种植,逐步形成与周边地貌的相协调的生态环境。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复的《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制定矿山生态恢复计划。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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