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采购结果公示
二、公告期限
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监督
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结果有异议者,可公示期内向我院采供科提出书面质疑及证明材料,不接受口头质疑。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一式一份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95
监督电话:0595-****9359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15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
下载完整文件《****医院(********医院)5号楼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风冷热泵系统)项目采购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