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滴灌带及地膜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滴灌带及地膜生产项目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江格勒斯乡北方向9.5k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E77°28′55.18″,N38°8′34.22″。项目区东侧隔S234****加油站,南侧为活畜交易市场,****养殖场,北侧为耕地。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该项目设计年处理废旧滴灌带3000t,年处理废旧水果筐2000t,新增年产滴灌带2700t,年产地膜10000t,年产周转筐1000t,年产水果筐2000t。实际建设年处理废旧滴灌带3000t,新增年产滴灌带2700t。
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实际投资800万元
占地面积:企业占地面积40674.3m2(现有工程占地面积18929m2,新增占地面积21745.3m2)。
项目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2025年2月建设完成,目前已全部投入运行1条滴灌带生产线,1条造粒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处理废旧滴灌带造粒1000吨,年生产新滴灌带3000吨。实际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4%。
2024年****委托****并于2024年11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环境局于2024年11月20日以喀地环评字〔2024〕466号对项目进行批复。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2025年2月竣工并试运行。2025年5月12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证书编号:936********5135853002R。有效期:2025-05-12至2030-05-11。 企业已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并****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中备案编号:(****)。
根据《****滴灌带及地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投资约90.5万,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减少施工占地,工程弃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2025年5月17日,在确保企业已正式投入运转,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试运行期间,项目造粒车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其他环保设备均正常运行。并于2025年5月17日~18日对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编号:ZSJC25025YS0501)。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对项目的环保工程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在污染源监测结果和环保执行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滴灌带及地膜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2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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